律法主義指的是用行律法換取稱義得到救恩
行為 -》 救恩
或者是 行為+信心 -》 救恩
一個正常的基督徒
信心 -》 救恩+行為
好行為是稱義以後的自然展現,是順從聖靈的結果
反律主義指的是得救後的基督徒不必遵守道德律
信心 -》 救恩 沒有行為
順便看看召會怎麼說
正常的信徒會有後續的好行為,是得勝者
可進入天國(千年國)
失敗的信徒沒有好行為,不是得勝者
無分天國(千年國),千年補修後能得救
最後看看聖經怎麼說
雅各書用兩個例子
1.亞伯拉罕獻以撒
亞伯拉罕獻上以撒,與他的信心並行,從而應驗亞伯拉罕的因信稱義
2.喇合接待使者
遇到兩個探子以前喇合已經信神,但是他接待探子與他的信心並行,從而證明他的信心
這兩個例子都是用後面的行為去證明前面的信心,所以雅各才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我的說法是符合聖經的說法
你要是不同意,應該要能解釋雅各的這兩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