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工地事務需同權變達?

作者: line (line)   2016-05-10 16:21:50
請問各位大大小弟我是個公共工程的小小監造,在工程逾期營造商請不到款小包拿不到錢
不來施
做的情況,大家也明白該工地狀況未改善開會檢討也無可奈何,那麼在這麼特殊的狀況下
要死守規定?缺失未改善前不給請款,這樣的決策是否正確?
作者: bbsgo98 (threesmall)   2016-05-10 16:35:00
不管是不是公共工程,有缺失要改好才有錢阿
作者: yluser (yluser)   2016-05-10 16:40:00
目前你算半個公務員了,一切小心,簽給老闆決定吧!
作者: line (line)   2016-05-10 16:53:00
老闆也沒輒,營造很皮拿他沒辦法,卡在都快要完工了..煩
作者: sadleo (傷心)   2016-05-10 16:53:00
絕不放,簽給老闆決定
作者: wsws4566 (突破自己 挑戰自己)   2016-05-10 17:07:00
趕快把球丟出去給上面的人決定呀
作者: chiachinlin (chiachin)   2016-05-10 18:42:00
發文廠商副知機關限期改善和進場施作,善盡監造責仼~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餅)   2016-05-10 20:38:00
發文發文再發文,正本工地副本總公司,再不理就正本總公司副本工地,二天發一次文,不理就天天發文,自保最重要總公司那邊的文都用限時掛號寄過去,然後用詞積極正面勸進,不要留下把柄最重要全部副本都要給主辦機關逾期你還幫他解套,最後圖利大帽子就是往你身上扣
作者: line (line)   2016-05-11 01:03:00
謝謝各位大大意見 小弟我會堅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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