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我現在在顧問公司處理公共工程的監造事務。
因為是400萬小工程,所以不是駐地專任監造,但遇到非常..節省的營造廠,
不送分項計畫書,不送施工日誌,自主檢查表連個影都沒看到。
各工項的檢驗停留點都沒通知勘驗。
轉眼就直接RC灌起來蓋住看不見鋼筋跟配管,
現場放樣亂放,跟圖面誤差達50cm,線路用便宜規格偷料,
之類可怕的事情層出不窮。
以上事項都有通知營造跟業主,但營造也不改善,
告知業主業主居然說是我們放任營造亂搞,是監造缺失要送懲戒。
據我所知監造方跟營造方無契約關係。
那要怎麼要求營造把事情做好呢?
該如何叫他們交東西,事先送樣,確實放樣照施工規範做。
以及遇到這種問題,監造方該如何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