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如下...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公司各工項發包多數都有制式合約
各工項發包時
採發會再詢問工地主管針對工地,合約或業主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
這部分可以公司內正式簽辦文件(簽辦單之類)辦理
請工區主管確認後回傳
若這樣做太超過
至少寄mail詢問時...副本給工區主管的上級主管
即使工區主管都不理
爾後如果因合約產生糾紛
至少該做的動作有做
究責下來也不是你一個人的事
※ 引述《cyy0614 (wolsey)》之銘言:
: 不知道版上的各位有沒有遇過這樣的主任
: 我們公司採購詢問主任外牆石材的作法,及施工方式
: 需要主任把需求講清楚,好讓採購發包,
: 但主任居然回覆一句,我不知道,
: 重點是,做了快20年,年薪破百的主任,
: 居然大言不慚的回我不知道。
: 就我認知,當有工程上需要釐清時候,
: 主任要趕緊找出相關資料,了解各相對應關係,
: 並提出參考方案給採購,好使採購去跟廠商溝通,
: 但在下的公司居然有這種主任。
: 想請問版上各位,當聽到主任這樣講我不知道的時候,
: 該怎麼吐回去,好讓他不要這麼誇張的擺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