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討厭那些寄生吸血老鼠會
不知道如果會員沒繳常年會費
是否會影響持續受聘資格
查了營造業法,只說專任工程人員應加入公會
但沒說加入公會後沒繳常年會費會怎樣
營造業法有說違反技師公會章程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停止執行主任技師營造業務處分
但公會章程只說沒繳錢之後要一併補繳而已
有人有實務的經驗可供參嗎
第7條第2款
前項第一款之專任工程人員為技師者,應加入各該營造業所在地之技師公會後,始得受聘
於綜合營造業。但專任工程人員於縣(市)依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規定改制或與其他直
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前,已加入台灣省各該科技師公會者,得繼續
加入台灣省各該科技師公會,即可受聘於依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規定改制之直轄市行政
區域內之綜合營造業。
第60條
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之一、第四十一
條第一項規定或違反各該技師公會章程,按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二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停止執行營造業業務之處分;其停業期間,並不得依技師法或建築師法執行相關業務。第
六十六條第四項之技師有違反各公會之章程情節重大者,亦同。
第六十六條第四項受委託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簽章之技師,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至第七款
規定之一,或未加入公會,或受理委託簽章後未逐案向工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
管機關報備登錄者,予以警告或二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停止執行營造業業務之處分;其停業
期間,並不得依技師法執行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