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dddd (咖啡大毒梟)
2021-10-18 09:29:22我都估算本板使用者
應該至少有受過九年義務教育才是
明明賣東西有貼版規警語
還是有人不符資格要貼出來賣
是罰則太輕還是怎麼樣
水桶7天是不是應該要改成水桶1個月
置底文明明就是徵求物品
你要賣東西偷渡在裡面是什麼意思
我會定期巡視並砍除
討論一下置底文偷渡賣物
要進水桶7天
還是同板規3.3可能修訂方向直接一個月
麻煩在下面推文投票一下
1.違反版規3.3直接水桶一個月
2.置底文偷渡賣物水桶7天或一個月
推文請選1 2 3 4
1.一個月,一個月。
2.一個月,七天。
3.七天,一個月。
4.七天,七天。
作者: cool2548 (CCO) 2021-10-18 09:50:00
1
有些不符資格貼賣文,第一時間已經有曝光效果,有興趣大概也站內信了,覺得桶1個月剛好
小弟之前也不小心違規過一次3.3,所以才這麼說.....
作者:
LanceOwO (阿恰卡有好好努力!)
2021-10-18 11:47:003,但累犯建議加罰
作者:
lifeful (來福佛)
2021-10-18 12:36:001
作者:
qqapple (IRISIZM)
2021-10-18 14:02:001
作者:
CJhang (Civil Jobs)
2021-10-18 14:13:00作者:
yamax ( )
2021-10-18 14:21:001
作者: poppingBear (popperBear) 2021-10-18 14:53:00
1
作者:
Garrys (蓋瑞斯)
2021-10-18 15:52:001
作者:
rwr (RwR)
2021-10-18 16:40:001
作者: fantasize120 (J) 2021-10-18 17:14:00
3
作者:
yanis (∀⊥S!┘∀Σ)
2021-10-18 17:48:001 要不要累犯直接劣更快
作者:
Nilife (Al-Qaeda)
2021-10-18 17:58:001
作者:
iMANIA (我狂熱)
2021-10-18 18:22:001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21-10-19 07:03:001建議可以考慮劣文,不然違規po文賣掉就算被捅也不痛不癢。反正目的已經達成…..
作者: LINKBEAR (這城市) 2021-10-19 12:23:00
1
作者: namnus (namnus) 2021-10-19 22:16:00
1
作者:
CJhang (Civil Jobs)
2021-10-20 01:16:00留下違規紀錄的公告 劣退 都能造成帳號傷害不然就找有空的第二板主幫忙
作者:
askaa ((å°å¸ƒ~))
2021-10-20 13:32:00有些人就是給臉部要臉 直接永統最乾脆
作者:
laladeer (laladeer)
2021-10-21 01:0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