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酷玩加場!囂張黃牛嗆主辦「賠到脫褲」

作者: poreplay3 (pore)   2016-12-01 07:56:38
其實實際面來說黃牛幾乎是不會輸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 要抓到罰款需要人贓俱獲,也就是說除非逮到當場面交,不然基本上最後都不了了之
曾經有人檢舉開唱前的黃牛在場外賣票,結果警察到場成功後只開罰3000.....根本不痛不癢
2. 萬一黃牛銷售不好,不只有退票這個方式,他們還可以喬裝一般歌迷原價讓票 連10%都不用賠
除非是連官方都沒有賣完才有可能原價賣不出去 但這樣也代表主辦單位票房差的可以。
修法提高罰款固然是一個,但礙於舉證困難 所以才會衍生出一些黃牛售票網,黃牛以這種管道售票幾乎是不會被抓到的(法律問題)。
最根本還是供需問題所導致的 要杜絕黃牛只有從自己做起,大家都不買一次兩次黃牛就知道沒有利潤。
黃牛是國際性的問題舉凡世界各國演唱會幾乎都有黃牛這也再次說明不單單只有法律問題。
話說回來如果黃牛也是自己憑本事手動搶到(不要靠程式) 那或許我還可以認為是供需法則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只能想說手計不由人。
但如果是用程式搶票...我會覺得這影響的是大多數的歌迷不可原諒。
以上
總結是 從供需法則下手比修法遏止要根本多了,但每人家境不同 今天搞不好郭董想要看淡沒時間搶票又想做最前面。
那除了透過關係拿到公關票外 買個10.20萬的黃牛對他來說不就是花個10塊在便利商店買茶葉蛋這麼簡單嗎?
現在那些黃牛平台還可以保障不會被黃牛詐騙....

※ 引述《aqns13 (平蕪盡處是春山)》之銘言:
: 因為11/24在理想國演藝的FB上,看到有人賣黃牛票,
: (5800元的票,開價20000)
: 一怒之下就截圖並寫e-mail報案。
: 一星期後收到回函了,內容如下:
: □先生/小姐您好:
: 您於105年11月24日寄給本局檢舉信箱的電子郵件,檢舉「網路轉售英國Coldplay酷玩樂
: 團演唱會票券圖利」一節,茲答復如下:
: ㄧ、對於您所敘述之事項,本局非常重視與關心。
: 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 ,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茲簡要說明如下:
: (一)該條款之立法目的在於:藉著懲罰哄抬價格、藉以牟利而擾亂售票秩序之人,以維護
: 該等票券之公共交易秩序,以及售票處所之一般社會秩序。
: (二)該條款之處罰對象,自以行為人有購買該等票券而轉售圖利為前提,意即非供自用而
: 先行購買該等票券,再因客觀情事而藉機哄抬價格,藉以從中牟利,並因此獲得不具社會
: 相當性之利益,而嚴重妨礙購票、售票秩序,並嚴重影響他人購買之機會,破壞自由市場
: 經濟秩序。
: (三)另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上開案件,警察機關於調查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
: 處。因此,對於「非供自用,購買演唱會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之違反社維法案件,依法應
: 由法院裁定之,警察機關並無逕予裁處之權限。
: 三、有關您來信檢舉網路上販售疑似黃牛票,疑似違反相關法令等情,已於本(11)月30日
: 交由管轄之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依法查處。
: 四、以上答復,供您參考,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
: 來信。
: 本案聯絡人員:陳柏瑋
: 聯絡電話:02-27647429
: 就這封信來看,寫信檢舉應該是有用的,
: 但是裁處是交由法院,至於這過程效率如何...沒賣過黃牛票所以我不知道XD
: 我在檢舉之前,看到網路上有不少人說:賣黃牛票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 也有人說曾經檢舉,
: 卻遭到報案單位回覆說:這不管我們的轄區範圍之內,所以無法處理。
: 不過今天分享我收到的回信,就是想跟大家說,
: 用力檢舉黃牛票吧!不要只是消極的抵制!檢舉他們!拜託!
: 也不用跟他們吵架,默默的截圖然後檢舉就好了,
: 檢舉信箱在此:
: https://www.cib.gov.tw/service/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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