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Editor版轉組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3-07-02 15:33:24
當初申請駁回的解釋文於此:
#1B8x9ZJC (Sub_CS)
簡單地說,
很多程式設計師會拿 Vim / Sublime ......
等文字編輯器去寫程式
但是這些文字編輯器跟程式開發並沒有直接關係
也並不只能拿來寫程式
(當然,也是有人用 Eclipse 看網頁玩遊戲..... XD)
所以,這是當初建議轉移至 DigitalWare 以符合戰高分類原則的主要原因
至於其他較無關的部份就略過不表
======== 以下為個人意見 ========
不可否認、或著說至少在我知道的小樣本當中
會去用這些東西、會對這些東西提出問題的
幾乎都是程式設計師
而普羅大眾的「文字編輯器」是 M$ Word [核爆]
但是我個人覺得如果直接搬到 CompScience
還是違反戰高群組的分類原則
我是建議比照 Linux / LinuxDev 的區分方式更改版名
或著單純用 link 方式讓該版可以出現在 CompScience 群組
(我記得有一個版是這樣處理的,但是忘記哪個版 & 哪裡 link 到哪裡)
※ 引述《dryman (dryman)》之銘言:
: [申請業務]: 將DigitalWare下的Editor版轉組至Sub_CS組
是 CompScience 組,Sub_CS 只是一個版... =="
====
我只是知道過往,然後闡述我的意見
別再說我有什麼特權還是三小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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