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OL板主群之判決

作者: ganbaday (低調)   2013-08-07 03:30:17
此案的爭點非常細膩,到最後的癥結,只剩下對於成語的理解不同,
因此本案先回歸到字面上。
對人不對事或因Elo廢人言的反對意見(*註)等行為者。
*註:噓文這個動作,視為反對意見之行為。
此案顯然非對人,因該三行推文,僅提自身經驗對事情發表反對言論。爭點就剩第二個~
我沒有玩過,但Elo從討論過程中可以理解,他是個以遊戲內相關數據算出的積分,
而以XX廢言,是從成語【以人廢言】延伸出來的,
因為發言者此人的因素(地位、學歷或其它),而不同意此人所說的正確言論。
換言之,反對的不是言論本身哪裡不對,而是因為那個人的因素而反對該言論。
廢字,代表反對、不同意、不採納
那麼【因Elo廢人言】這轉化過的成語,我理解是: 因人實力廢人/言
因為實力因素,而貶低該人;或者
因為實力因素,反對、不同意、不採納該言論
申訴者的發言,簡單來說就是,舉證自身經驗,反證推論出對方的言論主張有誤,
大意就是說自己高積分(實力高),在新手區確實很具有優勢
板主的主張是,只要涉及實力為立論就不能噓,這個判準不是說不行,
畢竟避免模糊空間、避免爭議時確實可以如此判準為之。
但是,倘若僅依板規字面上,那僅五個字的成語變種,實在很難解釋到這麼寬,
畢竟以人廢言算是很知名的成語,通過轉化,依常識一般通念都會理解成:
因為實力(通常是指實力差)而不同意發言者的言論,
例如看到新手寫戰術文,僅依對方是新手而否決該戰術,實際上該戰術是好戰術。
此案中申訴者的言論,提及之實力,僅是一種舉證說明的存在,
舉正之目的用以鞏固自己論點的可信度、推翻對方立場,
而不具有比較雙方實力,或者拿發文者的實力來打分數、評斷其文章的用意,
也就是說,反對該文章的理由是因為一個舉證(舉證內是有關實力的自身經驗),
證明自己的理論比較對,反推論發文者的理論應有錯,故反對該文章論點~
並不是因為說自己實力強,不是那種【實力強說的話就比較可信】的態度
故,此案改判,撤銷原判決,清除該次判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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