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iPhone板 板主 Ithildin 判決不公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5-01-24 14: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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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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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訴人:satan04
2. 被申訴人/看板: Ithildin/iPhone
4. 申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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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mX7POF (iPhone) [ptt.cc] [心得] 小白點bug以及上下拉選?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Phone/M.1422004697.A.60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本人在推文中指出原po不要使用某功能即不會產生相關bug
被檢舉後,板主依5.a水桶
不服之理由:
本人推文:「不要用就好啦 又不是殘障」,很明顯語意是指出不要使用即可,
而板主卻用暗指原po為殘障為水桶理由,實屬牽強。
如需用暗指原po殘障應不是用此種說法且語氣也大不相同,
如果板主只是因為私生活忙碌,所以有人檢舉便便宜行事,
隨檢舉人的標準,隨便水桶,可以辭職不幹不需要戀棧。
本人去信指出,小白點本就設計給殘障人士使用,
且板主也同意,但卻指出說明內並無殘障人士,
那這樣本人非常好奇,
殘障(身心障礙)為個人在社會生活方面不能充分使用自己能力的狀態,
在小白點內說明指出是提供給觸碰螢幕有障礙者,那不即為殘障。
回到我的推文本身,撇開小白點的設計初衷不提,
本人語意很清楚表達的是不要使用,並非暗指原po為殘障,
此為大眾皆能判斷。
以上。
5. 舉證 (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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