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7-07 16:12:07※ [本文轉錄自 Sub_GConsole 看板 #1NU9pKnT ]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看板: Sub_GConsole
標題: Fw: [公告] 多人水桶。
時間: Sun Jul 3 13:04:18 2016
※ [本文轉錄自 PlayStation 看板 #1LaYX_HE ]
作者: ayun ( ′・ω・`) 看板: PlayStation
標題: [公告] 多人水桶。
時間: Tue Jun 30 13:26:19 2015
●29557 62 6/30 sai0224sai □ [情報] 《莎木 3》要素解鎖門檻提高至 1100 萬
┌─────────────────────────────────────┐
│ 文章代碼(AID): #1LaPNp0R (PlayStation) [ptt.cc] [情報] 《莎木 3》要素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layStation/M.1435604467.A.01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
噓 MikuKing: 不懂KS機制的亂酸 結果被打臉 下不了台開始亂凹XDDDD 06/30 08:09
噓 MikuKing: sisyphus96在XB版三篇文章 PS版一篇都沒 真的顆顆 06/30 08:36
→ MikuKing: 軟軟都這樣?? 06/30 08:36
→ MikuKing: 玻璃板隱版了嗎? 怎麼都游不回去? 06/30 08:29
→ Tsuyoi: 好難看的吃相 06/30 06:01
推 crazy0228: 吃相真難看,真以為自己很紅 06/30 08:01
推 howerd11: 噁心 莎木3希望賣超爛,讓粉粉自嗨 06/30 08:20
→ black7412: 拿回憶當賣點...真的頗呵的ㄧ個作品 真的越做越回去了 06/30 08:31
●29558 76 6/30 kimisawa R: [情報] 《莎木 3》要素解鎖門檻提高至 1100 萬
┌─────────────────────────────────────┐
│ 文章代碼(AID): #1LaS-y-s (PlayStation) [ptt.cc] Re: [情報] 《莎木 3》要?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layStation/M.1435619260.A.FB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0 Ptt幣 │
└─────────────────────────────────────┘
噓 MikuKing: 純噓酸民 酸民要酸怎樣都能酸啦 06/30 08:06
→ MikuKing: 阿你不懂就在那酸人家機制 不就好棒棒 打臉剛好而已啦 06/30 08:10
→ MikuKing: 樓上又跑錯版囉 XB版不是罵PS罵很兇? 又游過來啦 06/30 08:10
→ MikuKing: 哇 現在年輕人連GOOGLE都要人教了耶 要不要我教你吃飯? 06/30 08:11
推 MikuKing: 又來一個見笑轉生企的嚕~ 早上就有笑話看真不錯 06/30 08:15
噓 MikuKing: howerd11被打臉到說不話來XDD 快解釋一下Star Citizen 06/30 08:39
→ MikuKing: 快解釋一下IGA 快解釋一下ouya阿 XDDD 臉腫腫QQ 06/30 08:39
噓 MikuKing: howerd11快解釋一下Star Citizen IGA ouya阿 裝死囉XD? 06/30 08:44
推 aquarsx3: 好笑 那最後募資不夠給玩家閹割版會比較爽? 不要因為 06/30 07:15
→ aquarsx3: 遊戲叫做莎木或是用募資方式就合理化這種行為好嗎 06/30 07:15
→ yoseii: 名作復活搞的好像釣魚一樣,難看至極 06/30 08:12
→ yoseii: 不要募了老半天還是一樣不叫座,比不上人家獨資遊戲 06/30 08:14
噓 black7412: 也不是啥多有趣的東西 我看也只有粉粉會掏錢吧 06/30 08:24
噓 howerd11: 看你猛跳腳 崩潰也蠻有趣的 06/30 08:28
推 howerd11: 反莎木募款計劃就被打成軟軟,有問題都是軟軟來鬧啦 06/30 08:41
MikuKing + Tsuyoi + crazy0228 + howerd11 + black7412 + aquarsx3 + yoseii。
各水桶一年。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06-30 13:27:00看到一個令人振奮的ID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6-30 13:28:00
終於不用看到另一個h了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3:28:00
天啊 這版尺度變這麼小喔 這樣就進水桶@@
作者:
faang (昉)
2015-06-30 13:29:00(舉手)請問為什麼要上色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06-30 13:29:00亂世用重典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6-30 13:29:00
話說這篇先出來上一篇鎖文還沒處理我怕你又要被罵瀆職
我也有同樣疑問,以後解KONAMI每日任務也要水桶了嗎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06-30 13:32:00如果konami來檢舉他被罵得很不舒服的話吧
black7412的推文內容有到要水桶這麼嚴重嗎??他頂多罵莎木3頗呵,說只有粉粉會掏錢,這樣也要關1年?????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6-30 13:34:00暑假期間嚴格執行是好事 我覺得PS娘還有點鬆
作者:
NewPolice (什麼時候才能不用當菜鳥)
2015-06-30 13:34:00yoseii這樣也桶一年= =?
作者:
lindx (五年計畫)
2015-06-30 13:34:00你這樣做遲早出事的
yoseii的推文內容更是輕微,他只是說鈴木的的募款很
作者:
leo79415 (Meega)
2015-06-30 13:35:00米哭王鍾渝掰了
難看像在釣魚一樣,這樣也一年????????????????????這不是嚴格執行了吧,yoseii這種推文內容被水桶,跟本是冤獄
作者:
Guoplus (鍵盤大將軍)
2015-06-30 13:35:00米哭王根本是犧牲打拉一堆人入桶XDDDDDD
作者:
theyolf (qq)
2015-06-30 13:35:00酸人的沒意見 現在廠商不能罵?? 殺木這麼屌喔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3:36:00
→ Tsuyoi: 好難看的吃相 這還好吧...@@ 的確很難看阿
作者:
wagwag (破椅子吐麵)
2015-06-30 13:36:00裡面幾個也太冤枉了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5-06-30 13:36:00果然水桶變得非常嚴格,這公告蠻有效果的
作者:
leo79415 (Meega)
2015-06-30 13:36:00Tsuyoi: 好難看的吃相 <--這樣也是一年?
嗎??連罵廠商吃相難看都要被桶一年,板主你在搞什麼
作者:
NewPolice (什麼時候才能不用當菜鳥)
2015-06-30 13:37:00以後只能~~~科拿米超棒!!!萬歲
作者:
theyolf (qq)
2015-06-30 13:37:00那FUCK YOU KONAMI的是不是要永久水桶? 還是看版主持哪家
作者:
wagwag (破椅子吐麵)
2015-06-30 13:37:00這不叫嚴格 已經變文字獄了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5-06-30 13:38:00應該除了M跟H,其他都還好
I FUCKING LOVE YOU KONAMI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3:38:00
版主你這個標準以後我看這裡只會剩下充滿歡樂充滿愛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ä½ çœ‹ä¸åˆ°ççå—Ž?)
2015-06-30 13:38:00板主怒刷存在感?
作者:
NewPolice (什麼時候才能不用當菜鳥)
2015-06-30 13:38:00喜歡KONAMI溫暖的文字洋溢著滿滿的幸福:)
作者:
ab85291 (龍頭)
2015-06-30 13:38:00真的,罵人就算了,現在罵廠商也不行了,莎木這麼屌?
除了M跟H之外,其他人根本被桶得沒道理啊版主你這個標準以後我看這裡只會剩下充滿歡樂充滿愛+1現在罵廠商也不行了,莎木這麼屌?+1
作者:
leo79415 (Meega)
2015-06-30 13:39:00米哭王真厲害 要死也拖一堆衰小人下水
我覺得不是米哭王拖人下水的問題,而是板主亂桶人的問題
作者:
theyolf (qq)
2015-06-30 13:40:00可能沙木罵不得巴
案情肯定沒有這麼單純!!板大您這桶其實是在嘲諷每次有
作者:
gdrs (GDRS)
2015-06-30 13:41:00暑假到了,支持強化取締
說吃相難看就一年,那我F YOU KONAMI豈不是桶一輩子
無違規但不合主流意見的文章裡,總是叫板主出來洗地的
作者:
NewPolice (什麼時候才能不用當菜鳥)
2015-06-30 13:42:00為什麼要開放KONAMI每日任務???應該要標準一致不准罵^^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3:42:00想桶就桶
作者:
theyolf (qq)
2015-06-30 13:43:00那現在可以回去檢舉了嗎 只要有罵konami的通通水桶
贊同王王冷!這跟koei版公告一樣,只是版主在排除異己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3:43:00
莎木3吃相難看 不是只有這裡的人失望 國外也有人失望好嗎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3:43:00莎木尊爵神聖不可侵犯
要支持加強取締但是又要開放每日?可以雙重標準成這樣?
強化取締,不等於殺紅了眼亂水桶,更不等於文字獄請問,批評莎木3募資模式吃相難看,憑什麼水桶一年?
作者:
SKIN902 (鮮紅的色魔)
2015-06-30 13:44:00練習:EA做遊戲最認真、UBI最不縮水、I LOVE KONAMI
作者: forevers (哈哈哈) 2015-06-30 13:44:00
誇張的判決
作者:
Guoplus (鍵盤大將軍)
2015-06-30 13:44:00米哭講話比較嗆 但是他在PS版的發言其實蠻正常的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3:44:00
噓 black7412: 也不是啥多有趣的東西 我看也只有粉粉會
作者:
Ambient (Ambient)
2015-06-30 13:44:00版主之前就發過公告啦 目前管板標準提高
有不能罵? 我上面還不是有說莎木III訂的目標很爛
作者:
NewPolice (什麼時候才能不用當菜鳥)
2015-06-30 13:45:00KONAMI✓
作者:
Ambient (Ambient)
2015-06-30 13:45:00我猜應該是有人申訴檢舉 版主就受理惹
作者:
wagwag (破椅子吐麵)
2015-06-30 13:45:00推文裡面有謾罵的最多就三個 其他都是陪葬的
作者:
NewPolice (什麼時候才能不用當菜鳥)
2015-06-30 13:46:00不是發過公告就可以無限上綱的桶罵廠商的 = =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3:46:00
知道會提高阿 沒想到提高成這個樣子...
作者:
Ambient (Ambient)
2015-06-30 13:46:00有些沒追的可以自己去看看置底吧www
如果連批評廠商都要水桶,那不叫取締,叫做箝制言論自由,叫做無限上綱,叫做文字獄,更叫做不配當板主
國外討論區一點說服力都沒有,憑什麼國外討論區是標準?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47:00引戰很好分阿 版主會判斷阿 又不是講得話沒錯就沒事
管板標準提高,不等於連這種根本沒有人身攻擊更沒有胡亂批評的言論,都要被水桶一年
要提高其實沒差,但要就要標準一致,而且這走向也是一堆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3:48:00越看越誇張,跟本亂殺
作者:
gdrs (GDRS)
2015-06-30 13:48:00這桶怎麼看都是在桶故意引戰吧...樓上是在帶風向嗎?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48:00但他有沒有引戰 套據i版友講得 你去檢舉他罵KONAMI阿
作者:
NewPolice (什麼時候才能不用當菜鳥)
2015-06-30 13:48:00什麼叫去看看置底,那個早看過了阿,問題是無限上綱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49:00你看會不會被判阿 有沒有引戰版主看得出來好嗎ZZZZ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3:49:00
MK前兩句沒錯 可是第三第四人身攻擊阿...
MK直接對人酸罵,捅了沒問題。有幾個只罵廠商的捅太久
作者:
ab85291 (龍頭)
2015-06-30 13:50:00照你這邏輯,只要是不支持的言論,都可以套上引戰的帽子?
作者:
theyolf (qq)
2015-06-30 13:50:00原來批評莎木就是引戰? 這種主觀論點也行喔
作者:
SGBA (SGBA)
2015-06-30 13:50:00有些的確桶太重了阿...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5-06-30 13:50:00感覺有點太過頭了Zzz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50:00而且 有申訴版 覺得冤 就去申訴版阿 又不是沒版給你去
一句話,六個字,陳述他對於鈴木團隊的觀點,哪裡看到他引戰了??你憑什麼認定他這六個字就是引戰??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51:00先前就事先發過公告 要提高標準了 不聽要怪誰
作者:
Ambient (Ambient)
2015-06-30 13:51:00我只能說人家醜話說在前頭了 不爽判決就走正常管道吧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3:51:00
提高標準只有說針對人身攻擊吧@_@
作者:
leo79415 (Meega)
2015-06-30 13:52:00提高標準是提高到這種程度嗎 ..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52:00PTT有賦予版主心證判定的權力
笑死了 標準提高 原本竊盜案剁手 現在直接剁頭 對嗎?
作者:
wagwag (破椅子吐麵)
2015-06-30 13:53:00tsuyoi crazy aqua yoseii這四位的推文真有到謾罵的程度?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53:00是不是引戰 版主會判定阿版主認為有 PTT有給予版主這樣的權力 你不服 就上訴不然版主以後管版都還要先公投問行不行嗎?
作者: boombooman (蜀叔) 2015-06-30 13:54:00
講個吃相難看也要桶1年????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5-06-30 13:54:00板主你這判的不行啊 擺明引戰的進桶就算了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55:00PTT賦予版主心證與判決權力 你可以不服 PTT也有管道給你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5-06-30 13:55:00話說重一點就跟著一年進去 這標準到底是要怎麼算
作者:
gdrs (GDRS)
2015-06-30 13:55:00嗯,非假日一點多還在開工,暑假真的到了(工作去)
作者:
wagwag (破椅子吐麵)
2015-06-30 13:55:00如果這樣 大概以後連罵科金手遊天尊 DLC商法的都罵不得了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3:55:00Tsuyoi 跟本莫名其妙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15-06-30 13:56:00推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56:00還在那邊無限上綱就好笑 版主不會看喔?
作者:
mel70056 (ㄤㄤ幾歲住哪?)
2015-06-30 13:56:00某人跳針,跳針到以為自己瀏覽器是不是壞了,嚇死我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5-06-30 13:56:00如果不是決得版主看錯..那來那麼多噓Zzz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57:00判阿 如果不會 馬上就打臉你的無限上綱了
作者:
Loid (Loid)
2015-06-30 13:57:00看起來就是粉來粉去的戰文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3:57:00給版主權力就能這麼桶?是不是也不能討論
看你跳針也挺有趣的 不爽你來當這個大決不要放這麼快
除了MMK跟howerd11跟black7412以外 一年好像有點重
作者:
ab85291 (龍頭)
2015-06-30 13:58:00版主最會判,EA做遊戲最認真、UBI最不縮水、I LOVE KONAMI
作者:
mel70056 (ㄤㄤ幾歲住哪?)
2015-06-30 13:58:00不~爽~你~去~告~(叭)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58:00也說啦 PTT給版主心證權力 也給你們申訴版管道阿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3:58:00版皇至尊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5-06-30 13:58:00在放大絕的是誰啊 "不然你選版主?" lol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3:59:00覺得冤不去申訴版幹麻?
作者:
siriya (Eric)
2015-06-30 13:59:00初音王你也會有這天?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mel70056 (ㄤㄤ幾歲住哪?)
2015-06-30 13:59:00大決又CD好囉,不爽你去告~
作者:
leo79415 (Meega)
2015-06-30 13:59:00[情報] Batman Arkham Knight - 畫面表現對比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00:00\有申訴版/\有申訴版/\有申訴版/\有申訴版/\有申訴版/
作者:
Ambient (Ambient)
2015-06-30 14:00:00版主之前人太好 結果寫的公告好像都沒被人認真看待啊XD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4:00:00儘管桶大家桶一桶,反正有申訴版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4:01:00
認同LEO大 請版主那篇也秉公處理蝙蝠俠那篇魚獲量應該也不少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4:01:00申訴無敵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01:00也不用繼續放無限上綱大絕 說過了 版主會去判斷是否引戰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5-06-30 14:02:00亂判~米菇不早點桶,拉其他人陪葬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02:00不是打得字沒錯就沒事 有沒有引戰 版主自己會看 PTT賦予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03:00說半天 快來個人去檢舉i版友罵K社阿 看會不會被判引戰阿
作者:
ab85291 (龍頭)
2015-06-30 14:03:00到底哪裡說是用引戰來判的?而且標準提高引戰是十年哦^^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6-30 14:03:00辛苦了
作者:
ab85291 (龍頭)
2015-06-30 14:04:00把風向帶到引戰也是挺厲害的^^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04:00有那麼多問題 去檢舉一下不就知道了?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4:06:00我看就是冤枉亂桶,也不能在這表達嗎?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06:00PTT賦予版主心證判決的權力 你不服 就申訴版 講幾次了
作者:
theyolf (qq)
2015-06-30 14:06:00我看比較像一個人戰全部的在引戰
作者:
leo79415 (Meega)
2015-06-30 14:07:00他其實是反串吧....XD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4:07:00跟本皇+宦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5-06-30 14:08:00反串不好到時進桶.就可慢慢申訴了.你要說版主的判斷我知Zz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08:00可能有人覺得版主以後每次公告都要先公投吧 不准心證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5-06-30 14:08:00W大,你要不要去看看申訴規定?再來說話??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09:00PTT給予版主心證裁決的權力 不然每次公告都要公投還得了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5-06-30 14:09:00版主亂桶,我們不能表達意見?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10:00不然版主要怎麼執行? 有誰能告訴我嗎?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4:11:00還在自由心證!?自由心証=想幹嘛就幹嘛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12:00就是不讓版主想幹麻就幹麻 才會有申訴版阿.....囧PTT執法機制就這樣阿 給予版主權力 也開立申訴版上述
六個字桶一年 vs 十二行桶一年,是還滿無辜的 XD
作者: FunkySoul (おっぱい星人) 2015-06-30 14:14:00
自由心證不等於版主可以隨便判吧,總是要有個依據在啊,好歹解釋一下那些話為什麼被桶吧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6-30 14:14:00
這種桶法其實也是給自己找麻煩就是了,後續一定引發各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15:00我覺得還好 因為事先公告過 要提高標準從嚴了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6-30 14:15:00
種因對此不滿而伸的各種挑釁檢舉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4:15:00你就繼續擁載你的無上版皇吧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4:16:00麻煩也是有 因為版主要去判定內容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4:17:00講的不管怎樣檢舉就好,不要忘了檢舉是因何而起
作者: jaeomes 2015-06-30 14:18:00
這個要怎麼講…是比例原則嗎?
作者:
mxr 2015-06-30 14:29:00說真的水桶一年有點久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6-30 14:32:00後面幾個我覺得桶有點重
作者:
j778012 (shiina)
2015-06-30 14:32:00太誇張了,變嚴也不是這樣吧
作者:
mxr 2015-06-30 14:35:00大家嘴砲嘴砲是可以啦.涉及人身攻擊在桶也不遲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15-06-30 14:36:00yoseii判得有點重...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6-30 14:37:00開電綜板好了 西洽業務太多
作者:
ojkou (Brunchはブルーベリー)
2015-06-30 14:37:00覺得ㄧ年太久了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4:37:00
希望版主趕快處理蝙蝠俠畫質那邊囉 比照這篇標準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5-06-30 14:39:00早就說這版規改得有問題 一堆人還笑呵呵 馬上就呵呵了吧
作者:
Guoplus (鍵盤大將軍)
2015-06-30 14:40:00如果說這些人有些可以改判 那麵龜王也無罪吧獎的方式嗆一點 說的東西沒錯也要被統 不冤枉嗎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4:41:00
米辜王的最後兩句太酸了 不大可能
作者:
mxr 2015-06-30 14:41:00我才剛在八卦板被桶而已...看來這邊也是風聲鶴唳 (誤?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6-30 14:42:00軟體王戰太大 被桶合理阿
作者:
ma412002 (音樂食玩家D.Angel)
2015-06-30 14:43:00看到某亂板王被桶一定要推!
作者:
leo79415 (Meega)
2015-06-30 14:43:00米哭王被桶剛好 他在八卦版也是今天被桶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5-06-30 14:44:00howerd11被桶一年也沒錯吧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4:45:00
XDDD 軟體王也太忙了吧 這邊酸人還要去八卦發幻想文
作者:
j778012 (shiina)
2015-06-30 14:47:00有的人被桶剛好並不代表其他連帶的被桶也是剛好,這裁量太誇張了
作者:
ab85291 (龍頭)
2015-06-30 14:50:00而且公告沒有判決依據,還有人跳出來幫版主自由心證引戰
那之前罵KONAMI的要不要順便全桶?應該有上百個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6-30 14:53:00這樣酸摳拿米應該要被桶到天邊去了
作者:
yolin0119 (鳳兮鳳兮æ¸æ•…鄉..)
2015-06-30 14:55:00版主是否該說明裁量標準 這樣未免太過於矯枉過正
作者:
mxr 2015-06-30 15:00:00konami那篇看到推文三字經的就好幾個 o'_'o
作者:
SHINJOY (SHINJOY TSUYOSHI)
2015-06-30 15:02:00太扯了 有些判一星期我都覺得重 何況一年
作者:
Guoplus (鍵盤大將軍)
2015-06-30 15:04:00其實把鈴木團隊比作廠商就有問題了當初Ozil被統還不就因為一直說什麼廠商跟玩家要錢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5:06:00自由心証這耳我吃了,謝謝版皇
作者:
Guoplus (鍵盤大將軍)
2015-06-30 15:07:00你可以說鈴木團隊的目標很糟糕 但是說吃相難看有點怪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6-30 15:08:00直接桶一年是過頭了,誠心建議改判這些人申訴上去,組長看到這判決大概9成機率逼你版主改判
同意樓上 這判決在其他版早就被酸到歪頭了特別是Tsuyoi 在比較火爆(?)的版搞不好就暴動了..
作者:
mxr 2015-06-30 15:12:00廠商好討厭唷 作的遊戲都不好玩! (這應該是上限了)
我看到這個判決,覺得我該來放篇K社的消息淨空PS版
作者: Riki 2015-06-30 15:14:00
這什麼扯標準
作者: chang30125 (Chang18) 2015-06-30 15:16:00
版主英明 版主好厲害 版主執法真的好公正 版主希望大家散播歡樂散播愛真很正確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5:17:00版主難道不用出來說明ㄧ下這是用哪一手桶的嗎
作者:
SkyeySea (南蛮人でござる)
2015-06-30 15:19:00先不說KONAMI,同樣的發文針對別的廠商會被捅嗎
作者:
hjk56789 (hjk56789)
2015-06-30 15:21:00一年是殺毀 我去八卦鬧 劣退1篇也才半年
作者:
ryu057 (Joe)
2015-06-30 15:27:00好難看的判法,還有人護航的更難看
作者: mathbookh2o2 2015-06-30 15:28:00
雖然我不覺得吃相難看,不過這樣就桶也太扯了!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6-30 15:29:00wtf搞到文字獄 你蝙蝠俠那篇最好也比照辦理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6-30 15:45:00m和h一年沒話說 其它的太重了吧
作者:
cup0226 (手腳冰冷)
2015-06-30 15:48:00這種桶法 像是市場吵架的與綁架撕票的 通通判一起槍斃以後故意護航爛廠商或爛遊戲釣魚的有心人士 只會越來越多
作者:
Misohagi (Taivis)
2015-06-30 15:56:00有的水桶真的太誇張了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6-30 16:50:00
水桶判決連引用哪條版規都不用說?而且幾個ID都是針對廠商啊 有針對版友人身攻擊?還是說是鈴木裕跟版主檢舉的?而且 如果說批評廠商做法就是對支持者引戰的話那支持者的言論一樣是對批評者引戰不是嗎?真的這樣搞 跟只能歌功頌德的一言堂有什麼不同?
有幾位我覺得確實判得太重了,甚至發言也不是都直接針對特定族群或板友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5-06-30 17:03:00抱歉 這次我必須說桶的有點過頭 希望能好好考慮
作者:
lovensr (龍貓)
2015-06-30 17:13:00看來只剩護航文沒事了....
作者: bl00din (幻想體) 2015-06-30 17:20:00
只有我覺得桶的還好嗎 只是時間偏長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15-06-30 17:26:00問題是這六個人的發言犯規程度明顯不一樣卻統一桶一年啊有幾個給個警告就很夠了,再嚴重也不至於到水桶一年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5-06-30 17:28:00問題在抱怨廠商和罵人引戰的都被捅,都桶一年是6/27公告
作者:
gdrs (GDRS)
2015-06-30 17:42:00一律一年是27號的板規,覺得不妥現在才抗議也太慢了吧?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7:47:00有人就很有趣阿 27號就公告過了 加重處分為一年可能原本只是判警告一隻的 因為加重才變成一年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7:48:00
這版規真的太爛了 等版主看怎麼處理吧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7:49:00當初公告時就講過了 現在才來那邊說桶太重是搞笑嗎....
哇靠 那改版規是有沒有徵詢多數版友的意見阿?還是爽改就改 當下沒人抗議就算過關?
作者:
ab85291 (龍頭)
2015-06-30 17:50:00有人也很有趣啊,這篇判決依據都沒有,也能移花接木。
作者:
yukari8 (林檎)
2015-06-30 17:50:00我還是看不懂Tsuyoi為什麼會被桶...
作者: oak2002 (自動廢文製造機v2.0) 2015-06-30 17:50:00
27公告 現在抗議 會太晚嗎? 每個人都天天上PTT嗎?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7:51:00原本可能只是一星期 已經事先公告現在一律加重了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5-06-30 17:51:00說真的要依公告..人身攻擊1年..引戰10年..有些我看不出人
作者:
tkglobe (nashi)
2015-06-30 17:51:00這篇是在桶什麼鬼的,酸一句桶一年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5-06-30 17:54:00批評廠商的被水桶一年,這篇在護航引戰的卻沒事才扯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6-30 17:54:00
一直護航版規 結果這篇連違反哪篇版規都沒說耶呵呵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7:55:00要說瑕疵也有 有幾個引戰應該判十年 一年太好心了反正暑假到了 版主總是要忙一點 辛苦了每年固定的囉 見怪不怪了
作者:
ab85291 (龍頭)
2015-06-30 17:56:00別再跳針了,哪一段有寫出他們是引戰的?皇城之內一片祥和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7:56:00引戰阿 版主應該判十年的 一年太少了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6-30 17:57:00
批評廠商就叫引戰? 那為什麼支持廠商不叫引戰?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7:57:00你覺得沒有就沒有喔? PTT賦予版主判定權力
連宣判內容依據都沒有 你說引戰你說了算喔???你版主喔?
作者:
ab85291 (龍頭)
2015-06-30 17:58:00我真的拜託你,別再幻想了好不好,公告哪裡說是引戰了?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7:58:00我說不算阿 版主說才算阿 現在版主判了阿 比你我都有權我說不算 你說也不算 所以就是給版主認定阿
作者:
airuku (airuku)
2015-06-30 17:59:00難道批評廠商作法也是引戰?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7:59:00阿不滿版主認定 就去申訴阿 PTT執法機制就這樣阿 懷疑喔
依哪一條判的阿???一直喊引戰我看是你想戰吧~.~"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8:00:00難道版主不能自主判定? 以後判決都要公投是不是?版主判決就是以PTT執法機制來的 版主心證認定
聖光術一下。幾個一直跳tone的引戰id,給他們十年都嫌少了。心智不成熟的話,給他一年水桶冷靜看看。不過通常不成熟的人不會因為時間成長,而是看經歷多少事。趁這一年水桶,請那些愛引戰的版友,去醫院當志工也好。這社會上還有很多事情很有意義,不是只有成天耍嘴皮子要求別人當菩薩基督原諒你造口業。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6-30 18:01:00
PTT賦予版主判定權力 那你憑什麼說應該判十年??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8:01:00至於說批評就是引戰的 不好意思 版主有眼睛 會去看
作者:
airuku (airuku)
2015-06-30 18:02:00罵別人引戰難道就不是引戰哦?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8:02:00版主不是機器人 他會去看 然後做判定 PTT執法賦予的權力如果覺得版主的認定不滿意 當事人有管道上訴PTT執法給版主權力 也有給版友管道現在版主執行自己的權力 阿你們不去執行自己的管道 怪誰PTT給版主判決的權力 也有給版友申訴的權力阿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6-30 18:04:00不去行使自己的管道 然後去質疑別人執行的權力 是哪一齣?解釋就是那些啦 PTT機制就在那裡 要開無視我也沒辦法
作者:
peal (健人就是腳勤)
2015-06-30 18:06:00某些id判得ok也很合理,但某些判的太重了,文字獄+1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6-30 18:07:00
一直強調版主的權力 結果這篇連依哪條版規都沒有只會護航版主會看 呵呵
作者:
peal (健人就是腳勤)
2015-06-30 18:10:00雖然賦予版主權力,但是如果很多人都覺得判決不合理,是會被拉下來的,很多版的版主就是這樣,被拉下來的,所以版主應該也會參考大家的意見,不過板主職位實在是吃力不討好就是很多版有被拉下來,我覺得這版應該或許也會發生
作者:
lindx (五年計畫)
2015-06-30 18:11:00早就發生過了
不然讓那些憤恨不平的人當版主吧! 看起來他們胸有成竹捨我其誰的樣子。不當是浪費國家的人才呢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6-30 18:17:00
這種做法 跟警察直接抓你去拘留三天不講原因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6-30 18:18:00難道以後不可對廠商不滿?
作者:
peal (健人就是腳勤)
2015-06-30 18:19:00當版主要花很多時間跟心力,被拉下內心肯定會很難過,吃力不討好,我是建議大家的批評也可聽一下適時調整鞭子的輕重
上面一直喊申訴的 申訴了除了咪哭王都很有機會改判如果到時候全放出來了 是不是要抱怨總版了XDDD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6-30 18:22:00申訴必須是當事人,組長理論上會根據現有規定跟判例來決定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6-30 18:24:00明顯違規的躲不掉,但是被地圖炮掃到的有申訴有機會改判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6-30 18:24:00
那檢舉不用當事人嗎? 針對廠商批評被檢舉是哪招?
然後版主爽桶誰就桶誰 偉哉 反正就像有些說的 沒差嘛~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6-30 18:25:00應該這樣說 申訴機制是給受罰者,檢舉機制則是所有人都可用版主主動發現違規,或者版眾發現違規漏網之魚向版主檢舉也可以是版眾檢舉版主某些行為不當之類的而目前這件事 由被罰的人向組務提出申訴比較合理~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8:28:00某人還在護航喔~乾脆你自己出來當~想桶誰就桶誰爽不爽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5-06-30 18:30:00管版標準提高 但不管情況全同一刑度是否太過份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6-30 18:51:00
版主可以盡快回應嗎,已經有人鬧到別人的文章去了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5-06-30 18:59:00這啥亂七八糟的處理
作者:
leo79415 (Meega)
2015-06-30 19:08:00版主大概在等漁獲量更多在一次處理吧
就是個想下手但不想被投訴不公所以齊頭平等以平民心希望其他人可以為了大義犧牲一下的概念
作者:
chobono (三碗豬腳)
2015-06-30 19:28:00餌都還沒吃完~版主還沒這麼快收網~一次桶完
作者:
Lia (如入無人之境)
2015-06-30 19:35:00觸犯哪條版規還有根據什麼判水桶一年 說明這些是基本的吧...啥都沒講 是依你板主個人心情決定嗎?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6-30 19:38:00
對比
#1LZexL-k 版主講的話 再看看這篇判決 呵呵
#1LZexL-k內文說不是反對意見就叫亂版 結果這篇反對意見的通通被桶 版主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臉嗎?
台北金盾這種明顯鬧版的不桶,去桶yoseii ?版主搞屁啊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5-06-30 19:56:00這判決真屌廠商作不對不能罵,我以為我到了某版,害我還上壹步看了下版名,原來真是PS版 科科
作者:
guolong (+9吼溜肯)
2015-06-30 20:01:00不要把PS版當個版,怎不去批踢踢兔?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5-06-30 20:05:00對或錯是個人主觀,覺得作不好所以提出來也沒攻擊誰礙著誰吸引有同感的人一起討論臭了嘛~~~
作者:
Yasuo (Yasuo)
2015-06-30 20:08:00水桶一年?版主說了算嗎?
作者:
Nintendou (Le vent se lève)
2015-06-30 20:11:00板主真的不好當, 辛苦了
作者:
peal (健人就是腳勤)
2015-06-30 20:27:00ptt申訴版主沒什麼用,以前就有某版是ptt元老,後來還是靠罷免才讓他下臺
作者:
gdrs (GDRS)
2015-06-30 20:28:00哀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6-30 20:43:00
長知識 - 三天內要先跟版主溝通 版主不理才能申訴!
台北金盾是不是整天反串鬧版,自己最清楚,別裝死,版主真的不知在幹嘛!
作者:
O800092000 (漸å‡ä¸é†«è¨ºæ‰€)
2015-06-30 23:30:00《經濟狀況》小富 發錢啦!!!!!!!!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7-01 00:40:00
給WOODOM 你一直支持的板主 事後證明亂判亂桶了說
作者:
ldt1025 (ldt1025)
2015-07-01 23:56:00挺版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