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1] 跟小組組務溝通信件2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後)   2017-11-28 05:32:09
※ [本文轉錄自 joe09 信箱]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標題: Re: 我申訴mobilecomm版主不公一事
時間: Thu Oct 19 21:09:07 2017
我理解了,兩者確實都有違規
我會再處理另外一件未被懲處的部分
※ 引述《joe09 (你先上我殿後)》之銘言:
: 我知道,但我申訴內容就是版主他標準不一
: 是不公平的,也附他用修改內文規避來水桶我的公告
: 那我就附一樣修改內文來規避水桶的其他文章,沒被水桶來佐證。
: 這兩點看下來就很明顯標準不一,一樣修改內文,我要被水桶
: 另外那位修改內文沒被水桶。我申訴要講明這件事情
: 跟他講我影射別人怎麼樣無關不是嗎? 版規也說人身攻擊也算違規不是嗎?
: 同樣都是違反版規,最大的明顯點就是一個有罪一個無罪
: 這不是說兩個都有罪只是刑期不同的問題。
: ※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 我從頭到尾都沒針對影射修改說話耶@@
: : 我有去調過修改紀錄,可是我沒看到另外一篇有「工讀生」這類詞出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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