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ub_Strategy 組長 rainnawind 行為失當

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8-08-28 22:22:39
※ 引述《fkc (Mr. 男子漢)》之銘言:
: 問題(1)
: : 請指出過往案例是哪一案
: : 檢舉人非本案當事人,為何說「強迫 LOL 板主 Inngee 來改變說詞」
: : 請以最多10行敘述(包含任何引文)
: 過往案例 #1QUQurP5 (Sub_Strategy) 內文小組長明言
: 禁止當事人對板主之言論提出釋疑要求
: 卻在本人的申訴案審理途中,以職權要求板主同意其見解
: (在這之前板主已經改過兩次水桶緣由的說明)
: 而判決內文,rainnawind 又私自擴大認定、作出"文章複數人以上反對即為引戰"的陳述
: 與本案原先四位板主合議認定之原因與解釋,相差甚遠
: 板務之管理權限、引戰認定,應為板主自主權限;而非小組長可越權自行認定
: 此舉明顯不妥
: 打個比方,即使是群組長,現在也沒有資格去 LOL 板判定哪一篇文章引戰<9行>
我剛看了一下,由於牽扯實在滿多的
所以麻煩再補充以下幾點
1.所謂的見解,是哪一個見解(引文及文章代碼)
2.改過兩次水桶之原因簡述 為何要改? 更改前後影響在哪?(一樣麻煩10行內)
: ───────────────────────────────────────
: 問題(2)
: : 熟不熟為個人主觀意見,為何以此論述「徇私妄為意圖明顯」
: 因為同類型之申訴案件半年內在 Sub_Strategy 出現過兩次
: 同為 「LOL無關板旨之文章」的水桶申訴,而 rainnawind 的處理方式截然不同
: 一件在三月,申訴人為 rainnawind 同期前任 LOL 板主 Yamcha 於下午 13:20 提出申訴
: rainnawind 直接於同日 15:27 給出宣判 #1QcFph9b (Sub_Strategy)
: 更以案件已結案為由,拒絕板主在事後提出的說明要求。
: 而同類型的案件,在八月也有一件
: rainnawind 卻又在 #1RQpQfYG (Sub_Strategy) 之中要求板主進行板規認定說明
: 整個案件拖了快六天
: 類似的案件、同一個板主判的、同一條板規、同一個小組長,不一樣的只有申訴人的差別
可是...雖為同一條板規
我剛看了一下,兩件申訴案的規模看來就不一樣
不一樣的不「只有」申訴人吧
只就 rainnawind 處理時間上的差異反推我認為立論不足
因為你的變因不止一樣,難以成案
: 審案時間差了將近數十倍,原因顯見一斑
: rainnawind 會根據檢舉人的不同,而改變對案件的處理方式。
: ───────────────────────────────────────
: 問題(3)
: : 為何檢舉人要在半年後提出「宣判主文,卻沒有針對 po11po11 的相關論處」
: : 請以最多10行敘述(包含任何引文)
: 因為判決概要內容這兩個禮拜才出來
: rainnawind 宣布隔日判決,隔日未給判決;發文詢問,便被以警告亂版為由,遭到恐嚇
: 而判決沒出來前,私信請求群組長介入協調,又以有逾越職權及程序問題而被拒
: 如今等到判決書完整公布,才來提出檢舉;卻要又問為啥半年後才提出疑問?
: 真要我回答,我想應該是因為組務上下管理缺乏積極性而導致的結果吧。<5行>
在組務上下管理的部分
小組申訴案就沒有到群組來,基本上小組長在做什麼
再審什麼案子,警告了誰,群組若沒去看也不會知道
有時候小組長不熟規定導致不合程序
也是很多使用者寫信來給我我才知道的
所以就你所稱的「積極性」在實務上可能有執行上的困難
: ───────────────────────────────────────
: 問題(4)
: : 不好意思,rainnawind 審判時的(5/26)發文內容點進去為什麼是5/30的文章@@?
: 怪了,我點進去是正常的阿 5/26 的文章沒錯阿....<囧
: ┌─────────────────────────────────────┐
: │ 文章代碼(AID): #1R27l3kt (Sub_Strategy) [ptt.cc] Re: [申訴] LOL 板判決申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7282627.A.BB7.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40 Ptt幣 │
: └─────────────────────────────────────┘
: 我看到的內文 : https://i.imgur.com/SEW4AIV.png
: 內文 "本組判定對兩造雙方再無詢答之必要。" (5/26)
: 鎖文依據則是認定當事人文章是基於無限猴子理論而生成
: (小組長拒絕解釋這句話到底在說什麼,所以我實質上也不知道他的鎖文依據是啥)
: ───────────────────────────────────────
: 問題(5)
: : 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再寫明確一點嗎,我看了三次還是看不太懂
: : 比方說哪一篇鎖文了,何時鎖文等時間軸
: : 哪一篇跟哪一篇矛盾之類的...如此列舉
: : 另外用詞可能要統一一下
: : 比方說小組跟群組(包含最上面第一點,請了解小組跟群組之區別),宣判跟審判等等
: 審判是過程,宣判是最後一步;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哪邊寫法有混淆的疑慮?
: 我再看看要怎麼表達,抱歉,表達能力欠佳
: 至於時間軸矛盾,最簡單的部分是:
: 5/26 #1R27l3kt (Sub_Strategy) rainnawind 稱此案已無答辯必要而鎖文。
: 5/27 #1R2VhVEW (Sub_Strategy) 我認為此案從頭到尾,缺乏合理溝通內容而發文
: 5/27 #1R2ZBYlo (Sub_Strategy) 我因為上文而被警告 (該文被視為擾亂組務)
: 5/30 #1R3Oc3Ch (Sub_Strategy) 公告宣判文,卻又出現上述被警告的文章內容
: 並作為判決主文引用的作為判決主體
關於這個,可否給予明確之引文
比方說宣判文的哪邊出現了被警告的文章內容的哪一段
謝謝
: 8/10 rainnawind 的案件概述補上,更是出現了本案審判過程中,從未出現敘述內容。
: (ex: 變態戀童癖.......云云)
: 也就是說 8/10 拿到 rainnawind 於 5/26 聲稱已無答辯必要而準備發布的完整判決書
: 卻充滿了 5/27 號之後,甚至與申訴案本身過程無關,的內容在上面
: 可見「結果」早就確定, rainnawind 僅只在合理化自己的宣判
: 而非根據真正審理過程的答辯內容。
: 至於其他的內容矛盾之處,若需要舉證,我再另外一一說明。
: ───────────────────────────────────────
: 問題(6)
: : 可以簡略說明此點小組長矛盾的部分在哪裡嗎
: : 因為你的附件都是好幾個附件集合起來的東西
: : 這樣審理起來可能曠日廢時且無法切中檢舉人的論點
: : 比方說你附一個fkc警告處分,裡面牽扯將近10篇文章
: : 如果可以的話,可以給予部分引文,減少審閱時間
: : 謝謝
: 案件概述補件內容第12點
: 12.此後當事人雖停止私信和於組務板之干擾,本組仍接獲消息,其在其他公開討論板大
: 肆以不堪入目之字眼謾罵本組、詆毀組務之公正審理,甚至將本組之公告格式戲仿改
: 作為「本組是想●●男童的變態戀童癖」等內容,惡毒之情況孰難接受。
: 完全與本案審理之案件內容、答辯過程都無關
: 甚至,連引用證據證明出處、與本案之連結都沒有
: rainnawind 自己都聲稱本人在他板和他的爭執,不影響審理的公正性
這行有相關出處嗎
: 更指稱當事人說我是被害妄想症
是8/26提到的嗎?
: 判決書卻又寫出如此情緒性的內容,刻意栽贓抹黑
: 這樣夠矛盾了吧
此點就你的回覆看起來情緒的部分佔大部分
還是不能夠完全理解這部分所謂矛盾之說為何
: 如果群組還有更多的審閱時間,我再補上其他的部分
: 或者,可否告知還有多少時間可以審閱,我再幫您挑選適當長度的內容?
: ───────────────────────────────────────
: 問題(7)
: : 本篇看起來是解釋為何要給你警告
: : 為什麼說是警告內容用作判決依據@@?
: #1RPo0IGI (ComGame-Plan)
: "且同案的警告公告中也已初步整理過本案審理流程"
: 這問題你應該是要問他,不是問我吧
: 也是 rainnawind 陳述為何當初不寫案件概要的理由之一
: 文章回覆於本板,群組長理應也有看到
: 難道看完都不會覺得這理由很奇怪嗎? "<囧
: ───────────────────────────────────────
: 抱歉,最近比較忙。回覆時間會慢一點。辛苦了。
我覺得本案件比較麻煩的在於
你所提到的地方可能都是由好幾個申訴案集合起來的
比方說「徇私妄為意圖明顯」的那個部分
除了本文之論述外
群組尚需審閱兩案件大致之始末
等於說一個論點可能需要看兩個申訴案
一個申訴案可能有5個附件
本文可能又提到了10個論點之樹枝狀展開
可能會花很多時間(小組長要看板主的,群組必須看小組+板主的)
舉例來說我看了Yamcha的申訴案,看完發現對你的案件幫助性好像不大...
所以可以的話適當的引文可以有效切中你的論點以及減少不必要的審閱時間
(引文部分必須附上文章代碼或連結)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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