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LB板主 ohb警告處理不當

作者: RJJ (傳說中的小米)   2012-05-30 06:03:43
裁定:
申訴無理由,維持板主原判
說明:
申訴人提出的五點理由,組務認為皆無法成立
1.最好是可以這樣直譯
2.請向板主檢舉
3.當事人是否有惡意無法證明,其他人的看法亦僅有參考價值
以此案例來說,有板規有判例,都更有參考價值
4.同上
5.板規寫明應該要警告或是直接水桶
組務看不出有任何原因需要先口頭警告
作者: ohb (好勝的命運是失落)   2012-05-30 20:50:00
收到,感謝小組長!
作者: alex710707 (PonWei)   2012-05-31 13:33:00
之前很多人這樣稱呼也沒被桶,身為紅襪迷評價兩個紅襪新秀會有什麼惡意? 全部版友沒人認為這樣稱呼是攻擊,其他人的意見只有參考價值?難道MLB版只屬少數人? 整個MLB版都認為判決不當,只有你們認為恰當,哈哈哈,好笑盡量桶我沒關係 無論如何 我還是要表達"你們很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