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Elephants板主Runken判決不當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6-14 22:02:49
※ [本文轉錄自 larusa 信箱]
作者: Holusong (@@)
標題: Re: 是否違反版規
時間: Tue Jun 5 21:40:02 2012
版大你好,會說我去戰的人,剛好就是這位做判決的版主。我從去年就多次詢問其執法的
相關標準,語發言空間的自我維護。
(去年七月的相關水球和信件我都有保留),
版大提到我所檢舉的內容,我幾乎都沒有參與討論,除了這次之外^^",跟熱情也沒什麼
關係。之前你寫給我的信,我非常感謝,不論是於公於私,能跟你討論,我都非常樂意,
但這次的判決,針對性實在太強,如果這位版主要用這種標準,
一致性的處理,對大家都公平,這樣處理我一點意見都沒有。(如你說的,都照版規來)
之前也跟你討論過很多,你適度的給版友情緒抒發我很尊重,檢舉是交給你判決,
不過我的檢舉當中,有些例子是疑似人身攻擊的,挑釁引戰的,而他們要挑釁的
對象(尤其是版友)根本沒在那些討論中出現,這也算適度的發洩?
(ex:護航迷/護航大使/兄弟524/護振組/AHJL病毒檔名/2F,不意外)
若是這樣,我跟這位C版友的討論,我堅決反對被以版規七警告。
※ 引述《CKCDY (生活三要素)》之銘言:
: 首先
: 這段時間我比較忙碌
: 您的信我都有轉給R板主
: 基本上兩位板主的判決是獨立的
: 既然已經轉給R板主
: 相信他也有去看內容來做判決
: 事實上您所檢舉的內容我也仔細看過
: 有些坦白說我覺得還不到違規的地步
: 我們也是看情況在處理
: 適時的給大家舒發點情緒
: 我們也是有在拿捏
: 這一點要跟您說明一下
: 還是您覺得板規寫在那邊
: 有酸的一律就該警告水桶這樣才公正?
: 那我們也會討論我們的執法標準
: 還是您會覺得這樣板主有不適任的理由?
: 有關這個部分我想聽聽您的意見
: 因為您也花了很多時間來寫信以及去跟這些會酸的人戰
: 我也尊重您的熱情
: 我想了解您希望我該怎麼樣做才好?
: 如果我跟您說我會適量的讓大家抱怨或酸上一兩句
: 這樣您能接受嗎?
: 我真的很在乎您的意見
: 可是我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去完成您所希望的處理方式
: 我們可以討論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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