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Fw: (clywin123) Re: 劣文退回(詳見#1HDWlwhv by clywin123

作者: xul327 (CHAGE & ASKA)   2013-09-02 13:41:39
※ [本文轉錄自 xul327 信箱]
作者: xul327 (CHAGE & ASKA)
標題: Re: 劣文退回(詳見#1HDWlwhv by clywin123 <xul327>)[建議] 是不是
時間: Wed Mar 6 12:14:58 2013
※ 引述《clywin123 (*0)》之銘言:
: ※ 引述《xul327 (CHAGE & ASKA)》之銘言:
: : clywin123板主您好,
: : 我對於受到劣文退回處份有點意見,
: : 您的#1HDWlwhv公告文發表於23:15分,而我的文章發表於23:09分。
: : 您#1HDWlwhv公告文內說明字數不足要劣退的文從#1HDWdY4U公告文開始算。
: : 而#1HDWdY4U公告文已被刪除,我並不曉得您該公告文的內容為何,就板上
: : 殘餘的文章來看,您#1HDWdY4U公告文時間為23:06分之前。
: : 在此希望您能提供#1HDWdY4U公告文的內容給我,如果您#1HDWdY4U公告文
: : 裡有提及字數未滿30字的文章將要劣退,那我接受劣退處份。
: : 如未提及,那我覺得您#1HDWlwhv的公告文要處份的文章,應該就您發表
: : #1HDWlwhv文起算,而不能以#1HDWdY4U公告文起算,這比較符合常理作為與
: : 公平原則。
: : 您可以用原有板規未滿30字,來水桶我15天,那很OK。
: : 但以#1HDWlwhv文要來劣退我更早發表的文,那不合理,
: : 您也知道板上人多文章量大,文章被洗很大,一般使用者是不會一篇篇去看,
: : 且不一定會在發表文章之後繼續留在原板看文,要求使用者修改公告前的文章,
: : 似乎是太嚴厲到不近常理。希望您有空可以回覆我,
: : 我可以接受原有板規水桶,不接受不合理的劣文,謝謝。
: 作者 clywin123 (*0) 看板 Baseball
: 標題 [公告] 可以發文了
: 時間 Tue Mar 5 23:06:07 2013
: ───────────────────────────────────────
: 時間為23:06:07
板主您好,
我被劣退的文章發表時間介於您二篇公告文中,
而第一篇公告並無未滿30字劣退,而我違反了板規,是否應以原板規處分?
而不應以後發布的公告文來追朔處分先前的文章?
我也看了WBC期間的板規,也並無未滿30字劣退的字樣,那是否應以原板規處分?
我知道板主很忙,但我的處分申訴信件,您的回覆也只有第一篇公告文的內容,
我並未得到您對於我申訴內容任何的回應,您想要維持劣退原判,也請您
多打幾個字回應我一下,好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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