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aseball板主gary790116 判決無法源依據

作者: darkness001 ( )   2013-10-08 08:42:33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Baseball
(2)申訴人之帳號:darkness001
(3)被申訴板主帳號:gary790116
(4)申訴的訴求是:板主撤銷該判決,並自請處分、對本人道歉
(5)檢附證據:如下列兩篇轉寄證據文
(6)簡述事發緣由:
我已於 10/1 #1IIapV3O 因不雅暱稱水桶15日,沒想到10/6又因同一個原因被加重水桶
到30天(#1IKH0IjE),經站內信詢問下判決的板主gary790116為何一罪兩罰,該板主
回覆系因「沒有注意到公告文中的違規會以兩倍來算、經板友提醒 所以更改判決,
公告文底下加重處分這已經行之有年 過往已有許多判例」(信件全文可見下篇證據)
問題在於,我看了板規全文,左看右看實在找不到有規定「公告文違規需兩倍計算」
的條文(為了防止板主偷改版規,baseball板規到10/6 20:40左右的板規全文一樣po在下
面當證據用)
因此想請問板主gary790116是依據哪條法源來做此判決的?
沒有法源依據怎麼可以亂下判決?這不就代表板主本身違法濫權?自己想怎樣就怎樣?
板規是一個公開、透明的規範,但今天板規根本沒寫公告文底下需兩倍處罰,也就是大家
根本不知道,結果還因為這樣被加重水桶到30天??這不就是黑箱作業、羅織一個法律沒
有規定的罪名亂桶人?
之前有判例又如何?請問誰去baseball板會先去一篇一篇翻之前的判決來看??
大家看的是什麼?就是板規嘛!誰會跟你一篇一篇看判例阿??
再說之前判例也是一樣沒法規依據的判決,板主一樣失職亂判,那些被追加水桶的板友沒
出來申訴,並不代表這就是對的,板規是大家講好的遊戲規則,違規被桶我沒意見
但今天板主卻不依據板規處理,硬是判一個板規沒寫的罪名給我,這要怎麼服人?
板友需受板規規範,那請問板主本身犯錯又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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