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aseball版 板主korking52013不當處份

作者: korking52013 (大將軍)   2013-10-25 12:58:01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以k板主回覆第一階段申訴之#1HJJ5shT (Baseball_BM)文中所列舉的言行,
: 以及申訴人於申訴中自承之言行失當狀況,
: 申訴人受「惡意鬧板/惡意引戰」認定、並受「永久水桶」處分,
: 屬於合理且適當之處分。
: 至於lizcat同受永久水桶處分部分,
: 從申訴人與k板主於Baseball_BM板溝通過程看來,
: lizcat發言內容僅是聲援nestea911399、其內容本身應無違規。
: 也就是說,
: 若非lizcat的ip與nestea911399的ip相同,
: 以致k板主認定兩者互為分身id,
: lizcat是不會受到水桶處分的。
: 所以這件事的爭執點在於兩者是否互為分身id。
: 請問k板主對nestea911399與lizcat互為分身帳號之認定,
: 除當時之ip相同外,
: 是否有其他更積極之證據可供佐證?
群組長您好:
兩人IP位置時間點一模一樣
事後申訴信 他們自稱是夫妻 但依舊維持原判決
因為個人認為 網路世界的辯詞(如他是我哥哥之類的....)
板主群難以查證是真是偽 因此在判決分身與否的案件時
這一點不列入審查重點 也不影響判決
如此例一開 那麼以後會有類似的說詞出現 造成板規混亂
盼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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