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Elephants-vincent7977-2017/07/02 程序

作者: MATSUICHIRO (松井一朗)   2017-07-07 13:38:36
英文板名:Elephants
板主帳號:vincent7977
簡述事由:
先附上原水桶文:#1PMsHymN (Elephants)
以及與板主溝通之文章:#1PN6r7uY (Baseball_BM)、
#1PNIXWf0 (Baseball_BM)、#1PNXtX25 (Baseball_BM)
經由多次溝通結果 板主是針對我
多篇以「一日球迷」去噓「經驗不夠或是沒有釐清狀況的板友」認定我引戰
以下我會按照上述兩行文字依序反駁
所提出之證據皆詳細附於最後一篇溝通文中
首先 板主於次篇溝通文中認為我「連續多篇」噓紋是水桶因素之一
我在末篇溝通文也有提出我的論點
他可以放任不同酸民連續多篇在亂
(那幾篇皆列於末篇溝通文中)
結果反酸民的卻不能多篇爭論
還要被打成引戰 這是非常荒唐的判斷
除非板主鼓勵板風當酸民盡量亂酸球員
否則若推噓文次數會是考量因素
那對選手負面甚至誤導的評論應該抓更嚴才合理
再來 我把兩個「」中的內容一併做解釋
板主宣稱維護的那一類鄉民在該半局的轉播文之推文中根本不存在
(所有轉播文也列於末篇溝通文中)
這一類的板友也不可能導致我去噓多篇文
根據我以「一日球迷」回覆的那幾則噓文中
明顯是針對那些動不動就扯「機票」相關字眼的酸民
憑一場比賽就認定一位洋將的實力不適任 且與事實違背
我當然可以合理敘述該類酸民為「一日球迷」
然後 關於「引戰」兩個字
我認為這是板主自由心證 甚至自相矛盾
他認為我一日球迷四個字引發不少人反感而構成引戰
但從末篇溝通文中我詳列各篇轉播文中
戰酸民與戰我一日球迷用詞的人數比
全部9篇表示過反感之意的總共就5隻ID 相較於單1篇就17人戰酸民
甚至會重複戰我的也就那二三隻ID
我想哪一方在引戰應該很明顯吧
重點是我後來才發現真正引戰者居然到現在仍安然無恙
我順便就板主於末篇溝通文底下的回覆來點出自相矛盾之處
根據原水桶文所列 板主水桶第二位的第一則表示已違規引戰
結果一樣的機票文出現在最多人反感的該篇與前一篇
酸民fui*以連續兩篇引戰文違規居然沒事
反而我回覆這種文就成引戰
而且還是經檢舉後才改判的
顯然板主是在立場已受影響之下在判決
結論 我這邊用個直觀的方式來表達
A代表引戰 B代表被引戰(反酸)
今天板主以引戰桶了酸民甲視為A1
同時酸民乙講了跟甲一樣違規的話理應被視為A2
然後B1明明是針對甲、乙在鬧才反擊
板主原本審文也認為B1屬於B 但可能被酸民丙檢舉後
重審卻改認定B1是針對不存在的C引戰而打成A2
光護航的對象就站不住腳了
最後 我要求板主解除水桶
然後公開承認且為此不公正判決道歉
並解釋「引戰」的正確定義
若認為我針對違規酸民噓文太多反應過度可以給予提醒
但完全不構成違反板規引戰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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