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Spurs板 版主spurs2120不當劣退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3-06-15 10:14:10
判決: 版主須解除劣文
首先先講一些版主應注意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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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馬刺板目前沒有明文板規,
就這類案件,小組長將會進行實質上的重新審理,
即完全以小組長的標準去審查板主的處分是否「合理」,
換句話說未有明文板規的看板,板主如遇申訴,
則必須冒自己認定的合理性與小組長認定不同的風險,
若小組長認為不合理的處分,將直接予以"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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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規已明文規定,版主應制定板規,並非無理由的劣退,所以請版主取消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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