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NBA板板主Hijikata 之判決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3-11 10:02:24
申訴人ID:VVizZ/WizZ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NBA板板主Hijikata的刪文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水桶120日
申訴人之訴求:
1.撤銷原判
2.暫停該人板主職務一定期間並公告道歉
申訴之理由:
1.本人於文章代碼(AID): #1MuKW2X4(NBA)蒙受NBA板主Hijikata枉法
判決,不服依程序向板主提出申訴(如後附證據1),該員非但不認錯
並任意竄改本案判決依據擴張解釋板規,只為維持不當之原判,先
予敘明。
2.該員首次判決依據為板規3-11,即「有相關Lebron James之消息,
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母親一事,於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
該事件之詞句。」,但判決違規之文章[#1Mo7iSkB (NBA) [ptt.cc]
[花邊] Delonte West光腳在街頭]本與Lebron James無涉,本人推
文[哀 兒子吃香喝辣 差點變成繼父的流落街頭]亦無明確指涉何人,
如此區解板規任意解釋,孰難信服,另同文底下本人亦有繼續參與
該新聞之實質討論,足可證明本人乃基於討論善意之使用者。
3.詎料經本人依證據1向板主申訴後(申訴信如證據2),板主非但不檢
討自身判決之錯誤,反而逕行變更原理由不完備之判決為更無客觀明
確標準的違反3-2視同引戰處理,應屬違反正當程序之判決重大瑕疵。
4.H板主亦於改判公告文章代碼(AID): #1MuW03Lm (NBA)(證據3)自承
其並不知先前其他板主之判決究竟違反何條文,可見其之論理進程係
屬先射箭再畫靶,不論究係違反何條,都是先決定要桶了再來找板規
硬套,乃不當濫用其為板主之管理權力以限制使用者之發言權,亦嚴
重違反程序法理,當屬重大瑕疵,其理甚明。
5.另該板板規附則二[檢舉須知]明定,[檢舉需在三日內文章,逾期不
受理],H板主據以裁罰之文章日期為2016/2/20,裁罰日期為2016/3/1
0,同篇公告亦有2016/3/2其他人違規之情形,因期間相距甚久,本人
有充分理由質疑此判決係基於超過時效之違規檢舉,板主本應審就縱有
觸發原因亦無所附麗,並依板規諭知不受理,卻仍強行裁罰,嚴重侵害
本人於該板之發言權利,板主應於判決主文中舉證檢舉日期,否則即無
法證明係屬合法檢舉,為另一重大瑕疵。
6.綜上,請組務明察,本人所為之言論雖非人人可接受之程度,但仍
屬板規保障之言論自由範圍內,言論辛辣程度在此範圍內亦屬本人之
創作自由,不應任由濫權板主妄為,請還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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