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板主Hijikata任意劣文並延伸法規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6-08-03 17:07:48
※ [本文轉錄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爺)
標題: [申訴] bll135
時間: Wed Aug 3 13:32:57 2016
(1)申訴人: bll135
(2)受處分公告文章代碼:無
(3)申訴理據:
2.內容過度簡略或有鬧板行為之文章/推文(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無意義之球員文。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引戰。
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集體爭端/披露個資者,若為文章版主得劣文退回。
#1NJaZ_gW (NBA)依此篇投票結果公告,對於沒意義、洗文章就跑的ez討論文,
即使是初犯,也會處以刪文+7日水桶(並記2犯紀錄)
我的原文裡面討論的部分並沒有與文章和推文無關,相反的還補充了文章的錯誤。
而且我主要批評的對象是刻意提供錯誤翻譯的行為,除非你認為指出其他人陽黑是引戰?
請板主提供判決依據。
(4)原判決文:(須完整附上)
●80941 74 8/03 - □ (已被Hijikata刪除) <bll135>3-2 退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