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victor21835 信箱]
作者: victor21835 (victor)
標題: Re: [申訴] ***VICTOR21835***
時間: Fri Nov 17 09:25:15 2017
對推文內容我們意見不同我已經理解你的立場
我再次來信 不是要跟你爭論這個內容
我想請教 至少就我的印象
我在NBA板"從未"被水桶過
的確有劣文違反板規,若要將那次也算入違規
加這次最多也是兩次,我不懂為什麼可以直接算四次
這樣第二次違規水桶半年
是否有改判空間?
thanks
※ 引述《namie810303 ()》之銘言:
: ※ 引述《victor21835 (victor)》之銘言:
: : 內容:
: : (1)申訴人: VICTOR21835
: : (2)受處分公告文章代碼:#1Q3L4gLj
: : (3)申訴理據:
: : 勇士隊球星 zaza 於去年季後賽 勇士落後20分時出腳埋在對方主將落下之地點
: : 所以我認為我講這句只是敘述事實
: : 沒有用任何情緒性的攻擊字眼
: : 再者我推文的文章標題
: : [討論] 誰才能夠守住Giannis Antetokounmpo
: : "我的意思只是除了出腳等小手段,沒辦法有效阻止這位球星
: : 並非毫無緣故扯 zaza ,講者無意 聽者有心 "
: 今天文章討論就是誰能守住字母哥
: 你硬是要說 victor21835 : zaza 打不過就出招the 埋
: 如果天zaza是長期地雷累犯 就算了
: 他也不過就那一次 不管 zaza當時是故意還是無心
: 你的推文就是要引起球迷間的紛爭 勇士一年輸球也10多場
: 他有要輸球就地雷嗎 你的推文就是明顯惡意指出zaza打不過就是故意埋地雷
: 3-2 針對與內文或推文串之內容行離題、釣魚引戰、挑起球迷對立
: 明顯違規3-2 釣魚引戰 挑起球迷對立
: 如果這種推文不處理 以後版上風氣就是 講到哪個球員
: 就會有像你這種推文 硬是扯該球員偶爾或唯一一次的負面事件來引戰
: 還有疑問 請直接去組務申訴 不必來信 我這邊不會改判變輕
: : (4)原判決文:(須完整附上)
: : 噓 victor21835 : zaza 打不過就出招the 埋
: : 硬是扯不相關行為 要挑起對立引戰 才會桶
: : 希望版上ZAZA迷能了解 其中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