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Williams (年世蘭)》之銘言:
: 本案不受理。
: 組務不知道為什麼在這種地方還要處理小學生抗議「他先講話我才講話的,怎麼不罰他」
: 這類的問題。如果對他人言論有不滿之處,請自行想辦法檢舉(我知道被水桶者不能檢舉
: ,但總有朋友吧?)
我不知道為何同樣離題判決可以前後不一
我往前看了key000130版友離題被水桶
n版主可以因 "未避免因為一樓版友發言 造成大量版友離題討論球迷 而入水桶"
表示沒有檢舉信他也能預防性水桶起頭離題之版友
而n版主回應我的信件中卻表示他沒空去處理未收到檢舉信的推文(即使他已經看到)
本案被水桶的推文之前有七八位討論球迷,而我只是回應
版主能選擇性因個人心情及當下情況對水桶原因做解釋,令人咋舌
執法者標準不一只會成為有心背地打小報告的小學生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