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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890284 (st890284)
標題: [申訴] st890284
時間: Sat Mar 31 23:46:15 2018
(1)申訴人: st890284
(2)受處分公告文章代碼:#1QlvjWsD
(3)申訴理據:
第一段為反駁Curry意外受傷當下被以應是自身肌力不足等導致易受傷的玻璃一詞
形容與事實有出入,我認為反駁用詞頂多算粗俗,未達3-3規範的惡意攻擊。
第二段判決標準我不太懂,第一行是一群與無腦一詞達到違反3-12所規範的
"違反其他版規情形下涉及討論特定板友"? 未特別指明的"一群"可以被視為指特定版友?
第二行只是對他人言論發表主觀評論,我認為未違規,除非"硬要黑"算攻擊字眼?
請協助釐清,謝謝。
(4)原判決文:
#1QjTREDp
噓 st890284 : 玻璃你媽 怎受傷都沒看在那屁話 03/24 12:43
#1QkZVeKR
推 st890284 : 跟一群只想無腦硬黑咖哩的認真什麼 呵呵 03/27 21:13
推 st890284 : 硬要黑成這樣 看了真可憐 哈哈 03/27 22:00
無水桶紀錄,這次違反3-3、3-12,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