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basketballTW板yangmie水桶過當及失職

作者: immelo (immelo)   2018-08-13 22:21:55
※ [本文轉錄自 immelo 信箱]
作者: immelo (immelo)
標題: Re: 水桶申訴
時間: Thu Aug 9 00:11:22 2018
照你邏輯,身為相關人員卻不愛護球員,
只會威脅嘲諷,串聯他人攻擊其他球員,
描述行為垃圾,切切實實,有何不妥?
而且是我在問你,你還反問,
是你應該要提出為什麼記者是相關人員,
你要解釋清楚,不是反問,懂?
※ 引述《yangmie (楊咩)》之銘言:
: 記者為什麼不算相關人員?
: 另外在板上任何情況都不能使用"垃圾"來形容人
: 謝謝
: ※ 引述《immelo (immelo)》之銘言:
: : #1RGTr_su
: : 推 immelo : 台灣記者垃圾不意外啊
: : 4-1 本板討論請勿對球員、球隊以及裁判做謾罵侮辱及不雅暱稱和影射不當行為。
: : 並請尊重各聯盟及球員 或相關人員名稱,勿蓄意改名及詆毀。
: : 違者輕者刪文警告一次,重者劣退並視情節水桶7天至30天,累犯者將加重處分,
: : 情節過於嚴重時可處以永久水桶。
: : 1.這是依據合等檢舉/理由進行水桶?
: : 2.文中截圖王承文的言語恐嚇行為,對於台灣籃球學生的發展是一大影響,
: : 使用"垃圾"來形容一點不過分。
: : 3.王承文並非"各聯盟及球員或相關人員",一個記者/球評只是聯盟外的傳播工作人員,
: : 並不是聯盟所指派人員,不應該歸類為聯盟相關人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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