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 1. 板主違規事由
: brandon0415在#1Hl9nQey(basketballTW)文章公告中,將使用者的推文擷取
: 於公告,認定沒有執行下列推文者水桶三個月
: 噓 JPDREAM:他能打中華隊 我吃X 06/15 21:33
: 但接著又把板名改為[台籃]JPDREAM:我吃X等行為,以致當事人使用Oslam帳號
: 發文揚言提告,而版主卻在#1HmBrOO6 (basketballTW)沒有道歉,更意圖
: 推託責任至使用者身上。
: 此些項目違反
: #1GkRUA6X (Sportcenter) [籃球群組] 版主勤務規範 v2.0.1 第二條
: #1GM6HViZ (basketballTW) 台籃版版規 第三條
: 1348aPLp (SYSOP)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第一條第一項、第二項
: 2. 本案裁定過程(含前次裁定與變更裁定及心證形成過程)
: 本案之前的裁定是直接要求拿掉就不給予處分,但後來在版主勤務規範裡面v2.0.2
: 更新禁止版主用此類手法對當事人造成名聲毀損等作為。
: 但後續版主在basketballTW版的文章中#1HmBrOO6 (basketballTW)意圖將組務
: 作為使用者指責之對象,模糊自己的所作所為,更要就地將毀謗合理化的行為,
====分隔線1
分隔線1以上為含空白行20行的範圍,
是符合要求的陳述篇幅,
將視為小組長陳述的主文。
分隔線2以下超出陳述要求的篇幅,
原則上不予採信,但若對本案有關鍵影響者,
將考量受處分板主的陳述後綜合評估。
====分隔線2
: 身為籃球群組組長的我絕不接受此種推卸責任等行為。
: 之前的版標我已經要求注意過一次(版主更改版標為[台籃]璞園王朝 正義必勝)
: 當時也是要求拿掉就不予處分,但這一次是變本加厲的人身攻擊行為,且身為版主
: 無視於自己的版規#1GM6HViZ (basketballTW)第三條和版主勤務規範v2.0.1(未修改前)
: 再加上又意圖把責任轉移給組務造成使用者的誤認,我認定此人不適合版主一職。
: 此等心證以外,版主自身違反版規,不肯自己處分自己,雙重標準非常明顯,
: 犯後又不願意對當事人正式道歉,身為執法者帶頭將網路霸凌和人身攻擊帶
: 進來版面已經是很嚴重的行為,再者又把責任轉移到組務身上,此等行為
: 組務視為對組務的直接抗命,後續就決定將此人拔除版主。
: 3. 處分之法規依據與程序
: 根據#1GkRUA6X (Sportcenter) [籃球群組] 版主勤務規範 v2.0.1
: 第二條 版主需處理任何有關人身攻擊和跨版爭議之版務工作。
: 人身攻擊則為任何影射真實資料和ID和台灣籃球相關人員之人身
: 攻擊和諷刺、辱罵、挑釁行為等。
: 跨版爭議則為任何其他版造成之爭議(包含擷取發文/推文批評
: /批評其他板板務/或利用職權挑釁/由小組長認定之爭議)
: ,進而用至其他無關之板上,企圖營造挑戰、主持版上一切之行為。
: 第四條 若任何使用者檢舉版主沒有執行第二條之規定辦理板務作業第二條之規定
:
須經過第一階段與版主溝通的流程,舉證版主未處理上述爭議問題和溝通
: 信件,組務則會寄信通知並且於組務板立案,若版主不予處理,則有下列
: 懲處:
: 1.版主於組務寄信7天後不處理,警告一次。
: 2.版主於組務寄信14天後不處理,警告累計為兩次。
: 3.版主於組務寄信後超過21天不處理,則拔除職務。
: 使用者或組長巡邏時查出近期版面過多討論"他版事物"或"ID人身攻擊"
: ,同樣寄信給予版主但不處理且沒有任何管制行為者
: ,組務可視情況給予停權3-31天的懲處。
: 若版主抗命且屢勸不聽者,則拔除版主並且列入籃球群組不歡迎名單。
: 和 #1348aPLp (SYSOP)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第一條第一項、第二項
: 一、責任
: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 程序上是這樣
: (1)版主更改版標為[台籃]JPDREAM:我吃X
: (2)組務在組務版警告此等行為,要求拿掉,並且新增版主勤務規範v2.0.2
: (3)版主發表文章轉移責任#1HmBrOO6 (basketballTW)至組務身上。
: (4)組務認定此人不適合擔任版主,既引用勤務規範拔除職務。
: j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