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9/22 JUNstudio 於 CourtBasebal 之裁決

作者: RJJ (傳說中的小米)   2017-02-25 03:33:09
最後一次回應本案
一、檢舉案為草率濫訴在看完 #1NxKYc25 (CourtSports) 即可判定
二、上訴案為草率濫訴在看完 #1NxPRrRU (CourtSports) 中小組長的推文回應後
閱讀該系列文後,方可判定
三、組務處理此案確有缺失,在 #1OhWaYwL (CourtSports) 中已經說明
該缺失為
a.於上訴案形成心證後,未表明上訴案與檢舉案已被視為一案
b.於上訴案形成心證後,未表明不受理上訴案
該缺失發生的原因則是在當時未即時發文或推文
事後就誤以為發在檢舉案中的推文已可代表兩案處理結果
(事實上當然不行,該推文儘代表檢舉案的處理結果)
如果這樣還是看不懂,請恕組務已經盡力了
※ 引述《ensuey (*^-^*)》之銘言:
: 你所有回應,最大的破綻就是
: 你連我寫的文章在哪都不知道,根本還沒有看過文章內容
: 就認定我的上訴和檢舉兩案都是濫訴 XD XD XD
: 就請你回應兩個問題
: 1.檢舉案回文不受理的五分鐘後,為何於上訴案回文詢問文章位置
:  若兩案併屬一案,當已結案,何需再問?
兩案實屬一案是上訴案處理的結果
站規組規並無規定不能在一案不受理之後,再把另一案併案處理
: 2.若在檢舉案回文不受理的同時,及代表兩案皆已結案這個說法成立
:  那就證明了,你在未見到兩篇文章內容之前,即已認定檢舉和上訴兩案皆屬濫訴
: 未見實情,妄下結論,原來這就是你執行群組長職責的方式
請問你如何證明群組不知道文章位置、沒有閱讀文章內容?
如本文一開始所述,此文為針對本案的最後處理結果
若無特殊事由,請勿繼續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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