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原文:#1RUxpDaF (G-S-WARRIORS)
申訴原文:#1RUzG5Df (CourtBasketB)
小組長裁示:#1RVFZfRm (CourtBasketB)
上訴事由:
本人於G-S-WARRIORS板發言評論該板前板主jerk0204去職動機,而遭該板板主JL46已違
反該板板規第一條,水桶一年處分,而本人留言內容如下:
推 bobyacool: 前板主不敢負責 自己提早落跑 應該不是我鬥倒吧 哈哈哈 08/20 20:37
而起因為該板板友jj980734質疑本人鬥倒板主,其質疑內容如下:
推 jj980734: 鬥倒一個版主又想來鬥哦XDD抱歉我們這次有3個哈哈哈哈哈 08/20 20:35
→ jj980734: 哈哈 08/20 20:35
而該板前板主jerk0204之前被本人檢舉瀆職,其相關檢舉瀆職文章內容如下:
#1R02cG2Y (Sportcenter)
https://www.ptt.cc/bbs/Sportcenter/M.1526737296.A.0A2.html
而jerk0204於6/05回應完之後,在判決未下達之前,旋即辭職交接予新任板主,導致
最終檢舉案中止,小組長的裁示如下:
#1R5a8Pwr (Sportcenter)
https://www.ptt.cc/bbs/Sportcenter/M.1528185369.A.EB5.html
綜觀群組規則,雖無相關板主不得於檢舉案期間辭職之規定,然在罷免規則中,卻有
罷免期間板主不得請辭,以規避罰則的規定,而本案情形與罷免期間不得請辭之情形
有類似之處,然而jerk0204在該相關判決未下達之前,即辭職規避面對判決之可能,
進而逃避該有之政治責任,因此本人以不敢負責及落跑來評論該案之情形,應屬合理
評論之內,而小組長VWilliams卻認為本人評論為嚴重主觀性惡意解讀,偏離正當評論
板務之範疇,試問如果以此標準認定本人言論為主觀性惡意評論,那各體育群組的臆測
文豈不涉及主觀性惡意評論之範疇?
而小組長VWilliams的裁決文更令人匪夷所思,該裁決文之擷取如下:
若案主認為此推文是因他人刺激而產生,建議未來先行向板主檢舉,以免以身試法。
本人不檢舉該員,係因該員之發言與本人發言具有一定相對性,都是就前板主jerk去職一
案上進行討論,若我第一時間認為該員的言論不當我當然會向板主舉報,但我認為此案在
該板是可受公評之事,所以才會選擇回應該員的指控。
尤其我身為案件當事人,應該具有對於此案在該板發表意見的權力,而我的訴求撤銷勇板
對我的水桶,確保我在該板發言的權力,而非認為該員的發言不當進行懲處。
且本人認為該員之發言是在言論自由的許可範圍內,縱使有敵性發言,亦需要容忍該員
之言論自由,若本人檢舉豈不是以訟抑止言論之自由? 豈不為所謂之濫行檢舉?
而群組長也曾經在過往判決中裁示,相關裁示如下:
#1R3l3uxp (CourtSports)
https://www.ptt.cc/bbs/CourtSports/M.1527705848.A.EF3.html
1.檢舉不成立應有處份
無限制的浮濫檢舉只是平添板主困擾
過往在NBA_Film即有過多濫行檢舉之案例,若僅因對方有敵性不友善之發言,即檢舉
之,豈不與所謂無限制的浮濫檢舉相似?
另外,以該板判罰之標準,本人之言論是否達到所謂違規之程度,是十分有爭議的,
本人曾於6月間檢舉該板攻擊本人之言論,相關文章如下:
#1R7fbiaH (G-S-WARRIORS)
https://www.ptt.cc/bbs/G-S-WARRIORS/M.1528732012.A.911.html
本人擷取三段檢舉內容及其最後判罰給群組長參考:
→ Harrison1814: 今年季後賽勇士很少用到zaza的關係...讓這些期待zaz05/18 17:32
→ Harrison1814: a上場準備要帶風向的酸酸都快急死了呢05/18 17:32
推 Harrison1814: boby頂級寄生迷(Level:9999),能否跟你請教怎麼05/18 18:38
→ Harrison1814: 寄生這麼多隊跟心情轉換上的心得呢?我想記錄起來以05/18 18:38
→ Harrison1814: 後出本寄生迷的頂級攻略QQ05/18 18:38
「Harrison1814」:檢舉人「bobyacool」表示版友「Harrison1814」於事發文(一)底下
推文中一詞-「boby頂級寄生迷(Level:9999)」,根本就是衝著
他個人而來,除深感遭冒犯外,且備感羞辱,故而向小的檢舉之...
不過單以「boby」這4個英文字母,難以認定此調侃話語與檢舉人
「bobyacool」有絕對的關聯,更遑論是本版舊版規第2條(註2)
所定義的「指定對象」...小的反倒覺得檢舉者您似乎過急甚躁,
很可能因此陷入「對號入座」這種迷思的泥淖當中...慎之、慎之。
而「...頂級寄生迷...」一詞,多少含有戲謔、嘲諷之意,確有不妥!
考量檢舉人的情緒感受,「Harrison1814」警告乙支,還請注意!
噓 MAGICMCGRADY: 詹彌真的很可怕啊,nba版上的黑賽題,馬刺,勇士的文幾05/18 13:55
→ MAGICMCGRADY: 乎都沾迷在發的,反正擋我皇的路就是要你死就對了05/18 13:55
→ MAGICMCGRADY: bobyacool就是在吹說沾皇超越喬丹的05/18 13:56
MAGICMCGRADY」:檢舉人「bobyacool」在騎士版算是位活躍的版友,相信他對於
「LeBron James」的熱烈支持,以及深厚感情等,皆不在話下...
「MAGICMCGRADY」對檢舉人身為騎士隊球迷身分的深刻印象,
加上未於推文前謹慎求證等情況下,寫下「bobyacool就是在吹說
沾皇超越喬丹的」這句推文,或許該句推文的陳述上不盡精確,
言詞也有浮誇的調性,卻沒有任何汙言穢語損及檢舉人「bobyacool」
的人格權與對外名聲,還請「MAGICMCGRADY」日後在本版版面上,
無論是發文或推/噓文的時候,若您不確定欲陳述的內容是否正確,
相關記憶模糊且又回想不起來的話,煩請您再三確認後才發表為宜!
為了您的不謹慎以及未事先求證等,「MAGICMCGRADY」警告乙支。
推 wu5834: 某b那申訴案就是笑話 一個"多次""鬧版""累犯" 然後說別隊05/29 02:45
→ wu5834: 版主瀆職 我們版是不是沒水桶他啊?05/29 02:46
→ wu5834: 一個被雷版 湖版 賽版 勇板負評的鬧版咖 然後控訴別隊隊版05/29 02:47
→ wu5834: 司法不公(?) 快笑死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耶 XDDDDD05/29 02:47
→ wu5834: 當然另一方面我也挺樂見的啦 畢竟某些族群就是這種水準 XD05/29 02:47
「wu5834」:該版友的推文中,就屬這句「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耶」最具爭議性!
但從檢舉人「bobyacool」提供的事證,進行檢視並對照前後推文是否具
關連性,所謂的「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耶」這句話,是w版友係就檢舉人
在批踢踢他版的舉動及作為,進行個人評論,而非以此話語直接攻詰檢舉人
的ID,不可否認此話語確實酸度十足,版僕可以理解檢舉人的不快何來,
顧及檢舉人的情緒感受,「wu5834」警告乙支,以儆效尤!
由以上標準可知,如果沒打出完全的ID(例如僅boby),並不會涉及所謂攻擊特定人士,
甚至說他人不要臉、涉及造謠他人言論、攻擊他人為寄生迷,在該板並不會構成所謂
判罰的標準,至多僅為警告而已,其中該板板主還有意無意暗示本人大驚小怪,試問
以上攻擊本人之言論僅為警告,而本人僅說不敢負責及落跑就變成判罰的標準,甚至
還被小組長認定為嚴重主觀性惡意解讀?
且以此種雙重標準之情形,該板板主是否有挾判罰之權力,而箝制特定人是言論自由
之嫌? 若僅因我並非該球隊之球迷,甚或敵性球迷,便在此板無發表言論之權力?
甚至該板前板主jerk0204公然宣揚以綽號攻擊NBA板板主,在該板是被允許的,其相關
公告至今在該板仍歷歷在目,其內容如下:
#1Q_mlQ4c (G-S-WARRIORS)
https://www.ptt.cc/bbs/G-S-WARRIORS/M.1526664154.A.126.html
其內容可知,在該板以綽號攻擊他人(例如:NBA板板主)白癡、造謠、精神分裂,並不構
成所謂之違規,那本人的不敢負責及落跑,理因也在所謂忍許之範圍內,結果此種程度
之言論卻得到另一種評價,豈不怪哉?
最後,本案訴求有以下幾點:
1.除了G-S-WARRIORS板解除水桶外,並要求該板板主JL46對水桶公告之中攻擊本人
的言論道歉,且不得以道歉之名,行嘲諷之實,並對該言論行相關之處分。
2.群組長能否宣示或裁定,受檢舉之板主是否能在案件審判中辭職,以規避相關可能
的罰則?
3.裁示本人受判罰之言論是否達到嚴重主觀性惡意解讀,係因此程度的言論在體育群組,
甚或NBA總板都屢見不鮮,若本人之言論確實達到所謂應該判罰之程度,群組長的裁示
可為各體育群組板面裁判之依歸,本人亦欣然接受組務之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