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

作者: evarei6124 (Q仔)   2012-12-12 02:44:06
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
作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殺害台南方姓學童的凶手曾文欽,落網後狂言「殺一人不會被判死」,讓死刑存廢再起爭
議。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昨表示,廢死是國際人權潮流,對凶殘的惡徒判死雖可「以昭
炯戒」,但只能治標不能治本,難保類似的案件不再發生。
總統馬英九在九十八年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接受「任何被判處死刑的案件
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的規範,但由於國內仍有死刑制度,馬英九日前宣示減少死
刑,除廢除絕對死刑外,也減少相對死刑的法律;法務部並指示檢察官盡量減少求處死刑
,即使是經最高法院三審定讞,也會窮盡一切程序,才會執行。
面對死刑存廢爭議,法務部至今對於六十一名定讞的死刑犯,遲遲未執行槍決;最高法院
也對於死刑上訴案件,以審慎態度召開辯論庭討論。
林欣怡說,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任何人的生命不得無理剝奪;台灣簽署
了國際人權公約,就該朝廢除死刑的方向走下去,以符世界潮流;在目前仍有死刑制度的
前提下,最高法院開庭辯生死,是人權保障的一大進步。
林欣怡坦言,對殘忍殺童案,她也感到相當痛心,但將凶嫌判死,只能彰顯一時的正義;
社會輿論不應以此案,扭曲「廢死」維護人權的真諦。當務之急是探究凶手犯罪的動機,
找出預防犯罪的方法,判死刑或許能讓被害人家屬獲得撫慰,但無法真正解決犯罪問題。
模糊焦點的可笑說法,廢死就能整治犯罪根源的本嗎?
執行死刑固然是治標不治本,但連標都不治!何談治本?
廢死又對犯罪問題有何助益?
人最基本的犯罪就是為了存活、為了溫飽
國家經濟低落、民生問題叢生,才是目前犯罪的主因
廢死聯盟有這麼多廢話,不如多花點時間研究如何提升台灣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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