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共進一步加重對西藏比如縣藏人行動的

作者: warmer (暖陽)   2014-08-02 10:28:44
前些日子正好在美國中南部﹐常常在高速公路邊看到一些賭場﹐
老同學告訴我說﹐我們路過的是印第安保留地﹐這些賭場便是由印第安人開設。
回來之後google了一下印第安保留地﹐才明白美國對於原住民的政策。
所以西藏如果不滿意現在的政策﹐
不妨去了解一些美國歷史上如何對待黑人、華人﹐現在如何對待印第安人
會覺得中共的西藏政策簡直是上帝的恩寵。
很簡單的一個邏輯﹐世界一定是要發展﹐
一切阻礙發展的理由﹐無論是宗教、民族﹐都會被歷史碾成齏粉。
歷史上﹐西方是這樣做﹐充滿血腥和暴力。
現今的中國力圖用文明來改造整個國家中那些阻礙社會發展、影響安定團結的雜音﹐
沒有任何的問題。
所以﹐西藏應該慶幸﹐一百多年前英國人沒有成功統治西藏﹐
否則﹐如今的藏人將隻剩下幾個保留地而已。
※ 引述《hallcom (http://goo.gl/Un5MW 讚)》之銘言:
: http://www.thetibetpost.com/zh/news/tibet/4150-further-restriction-imposed-on-
: tibetans-movement-in-driru-tibet
: 中共進一步加重對西藏比如縣藏人行動的限制
: 『國際西藏郵報 2014年7月31日達蘭薩拉報導』據消息稱,藏東康巴地區比如(Driru)縣
: 目前局勢緊張持續升高,在中國的暴政統治下,否決了西藏境內藏人的思想、言論和訊息
: 流通的權利,侵犯人權、宗教壓制和破壞環境,是西藏、包括比如縣在內,不時發生的家
: 常便飯。
: 下面是西藏人權和民主中心(TCHRD)從這份藏文規定翻譯而來的英語版本摘要。中國繼續
: 藉由施嚴厲的鎮壓,對付抗議中國政策的藏人,包括抗議採礦活動,加強其在西藏的操控
: 力道;當地政府在最近發佈了臨時規定,禁止藏人的「行動、言論和宗教自由」。報告中
: 提到,未能遵照這些規定,將會導致藏人受到嚴重的懲罰,如「從寺院驅離、取消福利規
: 定,禁止採收珍貴的冬蟲夏草」等。
: 由於要從西藏境內取得這份規定正本實屬困難,消息來源表示無法完整掃描這份規定。比
: 如縣政府在今年六月份,發佈了一項新的法律規定,針對個人擅自穿越國界參與「大法會
: 」,製造和公開散佈謠言,傳播有害信息,前往區外從事宗教學習非法活動制定臨時管制
: 條例;該法規共有四章、二十六條款。該條款主要提出反對分裂主義、反對達賴喇嘛尊者
: 、不許參與大法會(如今年在拉達克的第33屆時輪金剛灌頂法會)、不許讚頌達賴喇嘛尊者
: 的歌曲、不准蔑視和調侃政府、不許倡導國外反動分子的謠言、禁止和反對本地僧侶前往
: 四省藏地、禁止當地民間組織演講和研討等聚會等。
: 據與西藏聯繫的人士透露,自2013年起,中國政府在比如(Driru)縣進行廣泛的任意拘留
: 、逮捕,其中已知至少有15名藏人被判處2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針對希望從西藏前往印度接授時輪金剛灌頂的藏人祭出極端的限制,並不是樁新鮮事。
: 2012年1月,數百名藏人從印度接受時輪金剛灌頂後返回西藏途中即遭到拘留,並被迫接
: 受政治洗腦教育;官方術語稱為「法制教育」。
: 中國當局目前的規定,迫使當地藏民服從官方政策,是一個令人不安的新趨勢。如果當地
: 藏民參加「大法會」,許多藏人唯一收入來源也就是採收蟲草的權利,這樣的福利將被沒
: 收。據西藏人權和民主中心中國問題研究員次仁杰,即便粗略地看一眼這份規定也明確地
: 指出,中國政府官員已經意識到,他們將無法透過強制灌輸來改變西藏人民的思想。杰先
: 生說,「他們採取針對西藏人民的收入來源,主要是採收珍貴的蟲草,希望他們會服從旨
: 在確保「社會穩定」的政府政策。
: 該條例共分為兩章。第一章叫做chi yi tsa don,是主要的聲明或條規的序言。序言宣稱
: ,該規例的制定,依照法律和西藏自治區的規定,並考慮了比如縣動盪的特殊情況。條規
: 中警告說,那些參與「大法會」、製造和公開散佈謠言、傳播有害信息,前往比如縣以外
: 地區學習佛法者;所有這些人將遭受「嚴打」運動。在序言中證實了以「社會穩定」之名
: 制定一系列規定、行鎮壓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地區法律加強了中國政府的謊言,
: 宣稱比如縣藏人不會被任意拘留,一切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規和法律處理。
: 第二章的標題是「關於訂定的規例或決定的執行情況」。不完整的副本,包含了23條規定
: ,雖然可能會更多。
: 該規定的條文摘要如下,(請注意,下面的翻譯不包括第7、第8、第13、第19、20、21條
: ,由於該掃描文件無法辨識之故):
: 第一條,禁止參加或組織「大法會」活動。相當於這些活動都是非法的,可引發恐怖和欺
: 騙行動,並與「十四世達賴集團的分裂勢力」串通。也指稱「試圖勾結十四世分裂主義集
: 團的其他秘密活動造成影響社會秩序的穩定」。規定稱: 活動,如穿越國界和自己[主動
: ]參與「大法會」等,在規定中提到,指的是那些試圖透過各種手段參與「大法會」的個
: 人。
: 第二條,籲請執法當局懲罰違法違規越過了國界、參與「大法會」的藏人和他們的家庭成
: 員,包括配偶和子女,他們將被禁止三到五年採收冬蟲夏草的權利,也將判處接受六個月
: 的「法制教育」: 有關執法部門應進行調查和判處任何一名違法違規、越過國界參與「
: 大法會」的藏人。任何一人穿越國界,包括他們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應停權三至五年其採
: 收蟲草的福利,應完全剝奪他們享有的福利規定。未受到判處停權者則應進行法律教育六
: 個月。「大法會」非法活動有:1)以各種藉口參加「大法會」活動,並經由各種途徑越
: 過國界,再返回自己家園者。2)玩弄手段,指使他人參與「大法會」,並幫助組織「大
: 法會活動」者。
: 任何「穿越國界參與大法會」者,依照第三條規定,將註銷其戶籍及其直系親屬採收冬蟲
: 夏草三到五年的權利。規定稱: 任何越過國界參與「大法會」者,有兩件事情不被允許
: ,必許依照該規定處理。此外,戶籍將被註銷,而他們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得採收蟲草
: 三至五年,他們的福利規定也會被取消。穿越國界的活動有:1)赴邊境地帶接受藥物治
: 療,以及與親屬會面;以任何藉口,到其他地區朝拜聖山/聖地求加持,跨越國界參加「
: 大法會」等宗教活動。2)偽造旅行證件,更改證件內文,冒用他人的證件,傳遞旅行證
: 件給他人,跨越國界和赴比如縣以外地區旅遊而前去參加「大法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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