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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區推出新法規 不准讚頌達賴喇嘛
西藏那曲地區比如縣政府上月推行新法規,包括不許讚頌達賴喇嘛﹐否則會被處罰。海外
藏族組織批評,該項法規加強對藏人在宗教、言論及集會等方面的限制,令當局有依據進
行判決及各種處罰。(海藍報道)
比如縣接連發生示威後,當局除加強愛國思想教育外,近日更推出新法規。在印度的西藏
之頁負責人洛桑表示,新法規共有4章26項條款,內容包括反對分裂主義、反對西藏流亡
海外精神領袖達賴喇嘛、不許讚頌達賴喇嘛、不許參加大法會、不許蔑視政府、不許倡導
境外反動份子謠言、禁止本地僧侶到其他藏區,禁止民間組織在當地進行活動等。如違反
以上法規,嚴重者可被判處重刑,輕者1年至10年不許在當地挖蟲草或被處數個月的政治
教育。
洛桑指,當地民眾主要經濟來源是挖採蟲草,新法規對民眾受到政治及經濟懲罰,該項新
法規令當局可以有依據,隨意抓捕當地藏人。他又指,自去年9月,比如縣接連示威遭到
鎮壓,至少15人被判刑,有期徒刑由18年至3年不等。西藏自治區一向比其他中國藏區管
控嚴格,藏人被逮捕及判刑,很多時沒有公開,也不清楚關押何處。
洛桑說: 因為比如縣不同其他藏區,它屬於西藏自治區境內,西藏自治區比其他藏區管
控更嚴格,西藏自治區對藏人判刑也是不公開,而且隨意判刑。
該批藏人被判刑的共同點是不滿政府對藏人政策,例如派遣工作組到寺院、反對挖採礦山
示威被捕等。包括仲那寺經師塔堆堅被判刑18年、作家次成加財及公安朋友被刑13年及10
年、孟慶村村長昂扎、村民日賽、赤加判刑13年至10年。此外,達木寺僧人格桑確朗判刑
10年等,他們被指控罪名不清楚,達木寺高僧(格西)阿旺強巴被逮捕後,關押期間突然
死亡,去年12月17日,當局把遺體交還家屬,死因未明。
在印度的西藏人權民主促進中心研究員才讓嘉指,根據新法規,第一,比如縣當局可以嚴
懲到外國或印度參加達賴喇嘛法會﹔第二,西藏境內僧人不准到青海或其他藏區參加法會
及學佛﹔第三,網絡上宣傳關於西藏或歌頌達賴喇嘛、西藏流亡政府等,當局可以處罰。
推行新規定,該法規也有規限僧人、民眾及公務員及幹部等,目的為收緊宗教自由及到外
國參加活動等。
才讓嘉說: 它的目的就是要宗教自由方面嚴格限制,還有藏人要去旅行或去其他地方,
他們要監控,這是他們的主要目的,其他網絡信息方面要嚴控。
本台早前報道,自去年9月底,比如縣各村藏民示威抗議,反對當局進行愛國思想教育,
藏民要求釋放被捕示威者時,遭到軍警開槍,死傷數字未明。當地封鎖消息,中國當局至
今沒證實事件。此外,該縣藏人拒絶掛中國國旗,加上以往反對採礦抗議,當局抓捕大批
藏人及僧人,部分人獲釋,其他人陸續被判刑,當地監控嚴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