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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權中心:中共軍警曾用衝鋒槍射殺示威藏人
【2014年8月21日報導】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公佈一份調查報告,證實2008年爆發的
西藏和平抗暴運動中,中共軍警曾用衝鋒槍射殺示威藏人的情況。
設在印度的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昨天(20日)引用中共機密文件,公佈一份調查報告
,證實了2008年拉薩抗暴事件中,有多名藏人杯中共射殺的情況,揭穿了中共所謂「絕對
沒有開槍」的謊言。
報告指出,日前,該中心獲得了拉薩市公安局的一份機密文件,其中包括2008年3月存放
於拉薩市西山殯儀館的部分遇難者名單和拉薩市公安局對4名遇難者進行的屍體檢驗鑑定
書,文件內容則可以充分證明中共軍警曾開槍射殺拉薩示威藏人的真實情況。
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研究員才讓嘉向本台介紹說,2008年在西藏首都拉薩發生和平示
威活動後,所謂西藏自治區時任主席向巴平措、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中國公安部發言
人定慧敏等紛紛向外媒表示,「在這次破壞活動的處置過程中,公安、武警沒有動用任何
殺傷性武器,絕對沒有開槍。」然而,該中心日前收到的這份中共秘密文件中,2008年3
月,僅在拉薩西山殯儀館就存放22具屍體,加上4名被屍體檢驗的遇難者,總共有26具屍
體,其中11名藏人在內的共計15人是因為槍擊致死。(被槍擊致死的11名藏人中,包括8
名男性和3名女性,已獲知具體情況的有6人,他們分別是:拉薩市30歲的拉巴次仁,尼木
縣普松鄉41歲的德穹,拉薩市20歲的旦增卓嘎,林周縣村堆鄉吉熱村20歲的邊珠,甘孜州
巴塘縣夏邛鎮四里龍村44歲的紮西澤仁,當雄縣寧中鄉三組24歲的旺堆達傑。) 報告進
一步分析指出,按照中共資料,這些槍擊致死的藏人中,大多數遇害時間為2008年3月14
日,遇害地點包括拉薩市魯固街道,金蕃大酒店,大昭寺附近,甘丹康薩和丹吉林寺周圍
等,其中發現一名男性藏人的屍體上中了17顆子彈,另兩名女性藏人的屍體分別中了15顆
和8顆子彈,以此可以斷定,這些人是被中共軍警使用衝鋒槍進行掃射致死。
才讓嘉表示,2008年4月1日,中國公安部曾公佈,3.14事件中,除了4起縱火案中遇害的
12名無辜群眾外,還有6名無辜群眾遇害,他們分別是:來自四川60歲的何建書;30歲的
拉薩藏人拉巴次仁;當雄縣24歲的旺堆達傑;甘肅永登縣30歲的高某;其他2名為男性,
姓名、民族、年齡、籍貫均不詳。但是,西藏人權中心獲得的資料中顯示,藏人拉巴次仁
在2008年3月14日因槍擊身亡,屍體於3月17日在拉薩魯固的家中找到;藏人旺堆達傑於
2008年3月14日因槍擊身亡,屍體於3月16日在大昭寺附近找到;此外,有2名不知身份的
男性也被槍擊身亡等。這些事情都再次證明了中共政府為了欺騙國際社會和國內民眾,在
拉薩發生藏人和平示威活動後,有意製造各種謊言的惡劣行徑。
西藏人權中心還表示,按照拉薩市公安局的這份機密文件,僅在拉薩抗議事件中,先後至
少有101名藏人遭到軍警的槍殺。槍殺藏人事件不單發生在示威活動期間,也發生在隨後
進行的所謂大搜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