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臺灣當局縱容犯罪終將自食其果

作者: huzhou (菰城公子)   2016-04-17 03:13:03
一個社會的底線是擁有良知,最起碼的是非觀念。臺灣當局一再的觸碰底線,枉顧大陸
受害者的痛苦,包庇嫌犯,這是對正義良知的肆意踐踏,對大陸人民的極度蔑視,對兩
岸關系以及友好協商制度的刻意破壞的野蠻行徑。臺灣當局的這種不公不義之舉,必然
招致大陸人民與有良知的臺灣人民的極度憤怒與譴責,終究會失道寡助,自食其果。
長期以來,大陸人民飽受境外團伙詐騙之害,無數人因此遭受巨額財產損失,無數
家庭因此陷入經濟圍困,更有人為此走投無路,走上自殺的不歸路。而在臺灣,被詐騙
團伙騙取財產的案件也時有發生。詐騙是人類社會普遍詬病的社會毒瘤,是兩岸人民都
十分痛恨的嚴重犯罪行為。詐騙犯罪不但造成受害者的損失,也嚴重傷害社會信任,破
壞社會
穩定。
懲治犯罪,不僅是兩岸人民的共同的呼聲,也是社會的基本責任。詐騙團伙的不法
行為,理應受到應有的懲罰。同時,對詐騙罪犯施行必要的打擊,也是對那些意圖不軌
想發詐騙財的人的有效威懾。除此之外,還是對詐騙罪犯的一種改造,幫助他們走出錯
誤,獲取新生。只有加大打擊力度,才能剪除詐騙犯罪這一社會毒瘤,造福兩岸人民。
就在島內一些人士為近日大陸有關部門依法查辦在肯尼亞被抓獲的詐騙嫌犯爭奪所謂“
管轄權”,顛倒是非黑白,挑動兩岸對立的同時,臺灣當局悍然出動人員趕赴吉隆坡接
回馬來西亞的詐騙嫌犯,并當場釋放。這種卑劣的行為正好驗證了臺灣當局縱容犯罪的
事實。形象的說,就是臺灣當局左手的矛,戳破了右手立法機構的盾。在有能力分辨是
非黑白的人民看來,真是莫大的諷刺。
人必自尊而人尊之,人必尊人而人尊之,臺灣當局的這種行徑,正是對臺灣人民的不負
責任和羞辱,也是對大陸人民的藐視與羞辱。與臺灣當局標榜的“尊嚴”背道而馳。這
種行為才是真正的霸道和不可理喻。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用文明來說服”(龍應臺語
,筆者注)嗎?
正是因為臺灣當局在處理詐騙犯罪問題上的嚴重不作為且不知悔改,使得大陸有關部門
忍無可忍。事實證明,將肯尼亞詐騙罪犯抓獲遣返中國大陸懲辦是無比正確的選擇。將
來,在處理類似案件的時候,有關部門必須繼續采取嚴正立場,依照管轄原則,負起管
轄責任,嚴懲罪犯,還兩岸受害人一個公道。否則,縱容臺灣當局包庇罪犯的荒唐行為
,使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將辜負兩岸人民的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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