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個人對統獨討論的小結

作者: hawick (刺蝟哲學)   2016-11-06 01:24:12
剩下幾點還是回覆一下
首先先把法理問題跟政治問題區分清楚
接下來的討論才有意義,法理問題有是非對錯判斷,而政治問題只有喜好
就法理台獨而言,只足夠判斷台灣主權未定,不屬於盟國或中國。
且台灣不是無主地,至少有台灣、中國、日本三者有權聲稱領土所有權。
至於未來領土轉移對象是誰,不屬於法理而是政治問題,也不會有對錯。
所以我也無意說服你台灣應有領土主權,誰應有主權是盟國該作判斷的事,
但是自決建國在法理上有沒有問題,該如何進行則是必須確認的事。
另外要提的是,所謂住民享有主權,指的是住民成立的國家享有主權而非住民本身,
國際法上權利義務的最小單位是國家,人民是無法成為主權的接收者,
只有在憲法層級才有主權在民的概念,所以日籍台人放棄主權而不能接收是說不通的。
此外,如果認為領土轉移不需要國際條約處理,那基本上法理問題都不存在,
因為所有的討論都是政治問題,討論不出對錯多說無益,
只有條約具有法律所需要的領土處分要件,法理台獨也是以此為討論前提。
※ 引述《h2901911 (h2901911)》之銘言:
: 質疑:1.現在就沒有充分理由相信會有領土範圍限於台灣的獨立國家出現。
: 對了,如你所主張,那是不是可以說現在有充分理由以法律擬制
: "中國應享有部分/全部琉球主權"
: 既然許多人預期且國際局勢發展方向也符合
: " 琉球將成為中國領土+_+"
: 至少,二戰結束不久大家有共識要在台灣成立XXXX共和國來得合理。
這是政治問題,你可以選擇你覺得合理的版本去論述,作為中國未來爭取台灣主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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