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SICA (西門彼得)》之銘言:
: ※ 引述《nanlong (懶龍)》之銘言:
: : 台灣民眾對九二共識的定義其實沒有共識
: :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amp/story/8949/3504157
: : 17%的民眾認為是指兩岸各自宣稱代表整個中國。
: : 34%的民眾認為是指兩岸的政府各自代表統治範圍內,
: : 同一個國家內尚未統一的兩部分。
: : 33%的民眾認為是指兩岸一邊一國。
: : 5%的民眾認為是指PRC代表中國,ROC是地方政府。
: : 難怪92共識支持度會比我想的高
: : 原來是有33%的民眾認為這也是指兩岸一邊一國 哈。
: : 台灣選民很多不用功的 ... 一堆人選完後才去google
: : 92共識。
: 我覺得不講清楚但是實際上有溝通有結論、到了需要怎麼解釋談成的事情、這
: 才有談判空間。
: 憲法現在是有「自由地區」的字樣,所以是承認分裂狀況的。光就你承認有區別、
: 就可以解讀成「兩個政府」、各自承認並「伸張主權」。經過伸張主權的話、就是
: 承認現況一個國家兩個政府。兩個政府是否「一邊一國」?又可以自由解釋了。
: 另外、此次民進黨大敗、應該明年後年還是會敗。莊家輪流做。
: 我在觀望民進黨怎麼止血?
依中華民國憲法
可分「台灣地區」、「大陸地區」。
對岸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但是對岸有個政權,例如:中共政權、共產黨政權
但絕對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是承認對方是個「國家」。
中華民國只承認對岸是個「政權」。
所以沒有什麼模糊空間,就是「一個中國,中華民國」。
對岸只能自稱是「中華民國 中共政權 共產黨政府」等
所以「九二共識」是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
所以「九二共識」是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
所以「九二共識」是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
依中華民國憲法,我們不能允許對岸自稱「中華人民共和國」
不能「各自表述」,他們只能自稱是「中華民國底下的一個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