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以核養綠 公投案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9-02-22 14:56:54
不要搞笑了
你讓火力電廠附近民眾公投 要不要火電廠
你全台灣還要不要用電
我說真的 講話之前 腦子先把所有狀況都設想一遍
你的文章我實在懶得回了
我連笑都懶得笑了
建議你好好學邏輯學 不然就會有很多邏輯漏洞
有意義嗎 這種回文
※ 引述《nanlong (懶龍)》之銘言:
: 公投第16案「以核養綠」 :
: 「您是否同意:廢除
: 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
: 轉』之條文?」
: 簡單說 114年之後 政府看電力夠了想廢核也是合法的。
: 114年之前 因為核能法規或是地方政府法規 如造成
: 核1~核3 無法延役也是是正常合法的 , 只要不是政府下令直接硬停就行。
: 目前核1~核2 大概因相關法規無法延役 , 核3還有機會活到114年之後 ~
: 不過114年後大概也撐不久或是因供電沒問題了政府也可下令停掉。
: 所以除非搞個重啟核4 或是 要求 114年後持續要求保有一定比率的核電
: 之類的公投過關 , 否則就不要亂掰成過半民意喜歡擁核。
: 主因是老百姓覺得 114年之前廢核 可能對電力供應造成影響 ~
: 但我擔保如果要蓋新的核電廠就在你家10km 內大概 當地居民會跳腳 ,
: 60km內的反對率也不低。
: 重啟核4 或蓋新的核電廠 ? 因我在高雄 那就看雙北宜蘭自己選擇了 ~
: 一般我較會重視觀察核電廠週圍幾十公里內的民意 , 如果真的
: 過半贊同那就表示是真心擁核。
: 在沒有把握供應足夠電力前使用核電我也不反對 ,
: 但前題是國民要有一半以上且當地幾10公里內的人過半明確
: 表達了願意承擔風險, 去說服或用電費優惠去加強誘因我也不反對。
: 否則就會變成一堆老鼠贊同去把貓掛個鈴鐺,
: 但沒一隻想要冒險去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