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許智峯朱凱廸陳志全控侵害人身罪 涉立會潑臭液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11-19 08:41:48
許智峯朱凱廸陳志全控侵害人身罪 涉立會潑臭液 可囚3年 泛民斥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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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
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陳志全及朱凱廸昨日被警方拘捕,涉今年5月及6月立法會審
議國歌法時潑臭液抗議,被控《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特權法)的藐視罪及
《侵害人身罪條例》「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案
件今午提堂。對於首度有議員因議會抗爭行為被控侵害人身罪,他們斥政府「打壓異見者
無所不用其極」。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警方濫捕及濫告。事件亦引起歐盟駐港澳辦事處
關注。
人民力量陳志全批評律政司及警察選擇性執法及政治檢控,指今年5月內會主席選舉時他
被工聯會郭偉強拉跌倒地,提出私人檢控,惟律政司介入決定不起訴,而他撥臭液則被控。
批不告郭偉強 陳志全:選擇性執法
民主黨許智峯、陳志全及議會陣線朱凱廸昨晨被警方上門拘捕,下午獲准保釋,案件今午
在西九龍裁判決法院提堂。3人被指今年6月4日在立法會會議「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
令立法會的會議程序相當可能中斷」,被控特權法第17條「藐視罪」及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3條「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向他人施用有害物品」。當日立法會三讀國
歌法,三人先後潑臭液抗議。陳及朱曾各持一瓶液體衝向主席台抗議,有液體灑潑在地,
傳出臭味,會議暫停4小時。陳事後稱因「保安阻我」,液體才打翻在地;朱曾說所潑的
是有機肥料。
許智峯另涉今年5月28日立法會審議國歌法二讀期間用腐爛植物抗議,被控藐視罪及施用
有害物品罪,其中被指當日在會議廳內「意圖使梁君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
用有害物品」。當日許手持一袋腐爛植物走向主席台抗議,被保安包圍時將植物放在地並
踢前,場內傳出濃烈異味致會議暫停,事後他解釋一國兩制、制度與法治已腐爛,冀令梁
君彥及建制派「感受腐爛的滋味」。
警方表示,事發兩日後接獲立法會秘書處報案,指有人在會議期間向主席台方向掉下或潑
出惡臭液體,致會議中斷,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經調查及諮詢律政司後,昨拘捕3名
38至48歲男子。
朱凱廸:是否放屁臭到人可被控?
藐視罪可判罰1萬元及監禁一年,施用有害物品罪最高可判囚3年。陳志全稱被捕是意料之
內,但沒想到被控侵害人身罪,斥政府「打壓異見者無所不用其極」、「窮追猛打」。他
說當時沒意圖傷害任何人,只想抗議梁君彥限時辯論,當局猶如將其行為當為「生化襲擊
」。
許智峯斥今次是濫捕,再次印證政權對異見者的打壓「無日無之」。朱凱廸斥警方「挖空
心思去找最嚴重的罪名」,反問是否在升降機放屁,「臭到其他人」都可被控。
聞臭送院 陳凱欣:非立會可處理家事
梁君彥被問及事件時表示,一切交由警方處理。5月28日聞到臭味不適嘔吐並需入院注射
抗敏藥的建制派前議員陳凱欣說,相信警方是經調查和蒐證後才選擇以現時條例控告3人
。至於應否由警方介入立法會的事,她稱秘書處報警是因為有人不適,亦不知惡臭物是否
有害,這並非立法會或秘書處能處理的「家事」。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警方濫捕及濫告,強行將議會的政治問題,引用原本是保護議員的
特權法控告議員,甚至羅織罪名,引用侵害人身罪令議會抗爭行為要負上刑責,政治問題
無法政治解決。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稱會密切跟進並關注民主派前議員因立法會內發生的事
而被捕。
施用有害物罪 曾有外傭食物「加料」判監
首次有立法會議員因議會內抗爭行為,被控《侵害人身罪條例》「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
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翻查案例,過去不時有外傭因向僱主食物或飲料
「加料」而被控此罪,亦曾有母親因不滿兒子老師的管教方式,向老師臉部噴殺蟲水而被
控此罪。
黃宇逸:須證物品對人有害 湯家驊:極端行為知後果難辯沒意圖
法律界選委、大律師黃宇逸說,一般而言,控方須證明被告有意圖用有害物品使人受傷,
不一定要有人受到實際傷害才能定罪,而條例中「有害物品」沒明確定義,需由專家證明
如何對人有害。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法庭會循被告行為及客觀環境等,判斷其有否意
圖用有害物品傷害人。他說即使被告否認意圖,但若其行為極端、明顯事前知道後果,亦
難辯解為沒意圖。至於是否一個人帶有臭味物品而令他人身體或精神受損便構成犯罪,他
說不能一概而論,要視乎事件性質、行為、客觀環境等。
殺蟲水噴教師臉 家長判感化
曾有外傭在僱主食物或飲料「加料」被控此罪。一名與女傭主關係不佳的印傭聲稱為「博
炒」,去年涉將類固醇放入粥內,令女傭主暴增40磅及僱主兒子毛髮異常增長,印傭被裁
定5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相關罪成,入獄8個半月。2013年6月,一名印傭將尿液與
洗過自己內褲的污水冲熱茶給僱主喝,被判監兩個月。2018年,51歲單親母親疑不滿學校
教師對兒子的管教方式,向教師臉部噴殺蟲水,被判18個月感化令。
反修例示威案件中,去年11月兩名男女學生於觀塘警署外被截查,16歲男生被搜出稀釋食
用醋及酒精,隨後警方發現兩人涉在WhatsApp表示要用相關物品加害警員,兩人被控「串
謀意圖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罪,其中男被告認罪,被判入更生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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