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整体的劳动法规偏劳方,例如劳资纠纷发生仲裁,只要劳动者能举证,结果定然是偏劳方。另外大陆的产假以及不得辞退怀孕女员工的法规在全世界来看不算太好不算太坏,不如高福利国家但不至于像美国一样无强制带薪产假。但是,国资,民企,外资(非台企)比较起来,外资企业的资方是受到法律约束最严格的。只要有法可依,外资企业就没有钻空子的空间,不然就会有麻烦—对于越大越有名的外企越适用,小点的其实也倒还好。这点主要是关于税收,社保方面,大陆本土企业常可以用最低标准为员工缴纳国家强制要求的社会保险等费,例如一个月收入10万台币的私
企员工,一般都能按1万台币的标准缴纳社保,税金,多出来的工资按别的合法名目算。这样就给企业减少了负担。外企一般都是实发实交,多非常多。
※ 引述《proden (雨琴相逢)》之銘言:: 最近台灣這裡為了勞動法規的修改炸翻了天: 一堆人覺得政府為了資方修改法律壓迫勞方: 所以非常不滿: 臉書上一堆怒罵政府的言論: 但也有個別小企業主為這個法規辯解: 認為勞動條件自由化是好事: 但就我自己的生活圈來看: 周圍多半認為勞動條件是不佳的: 資方是明擺著違法壓榨勞方的: 而網路上多半認為大陸的勞動法規相對完善: 大陸因為共產黨是從勞動人民起家: 所以相對重視勞動條件: 而且大陸經濟騰飛: 企業相對台灣更願意給好的勞動條件:
想跟大陸朋友聊聊: 就你們個人生活圈的共識: 大陸的資方是否多半願意遵守勞動法規?(台灣太多中小企業明目張膽違背勞動法規): 大陸勞工是否多半認為勞動條件是滿意的?: 是否多半認為資方是勞資市場的被動方?不加薪不滿足勞動法規就找不到人?: (台灣資方多半有種不爽不要做的霸氣,認為勞動市場是買方市場,一定找得到人): 一般基層勞動條件是否都能符合勞動法規?: (基層勞動像是小店餐廳服務員,小工廠作業員,小公司文職員,: (基層勞動像是小店餐廳服務員,小工廠作業員,小公司文職員,:
台灣常見要求加班不給加班費,這是違法的,但卻常見且普遍被默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