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xup6xl3g違反3-8分身視同本尊

作者: NewTypeNeo (北大三國哥)   2014-09-18 13:05:10
回公告而且又是在永久水桶狀態下開分身發文
只能再加一個水桶
引用條文
2-2.[公告]
板友請勿使用公告標題發文。以公告標題發文者,或回應公告者一律劣退。
3-8.分身視同本尊
受水桶者在水桶期間不得以分身ID在板上發文、推文,
違者其分身ID視同本尊之處分,水桶日期加倍且水桶時間重計,文章劣退。
若發現有分身嫌疑ID在板上發文、推文,
在未送至帳號部(ID_Multi)確定是否真屬其分身的調查時間內,
經板友檢舉可證明IP來源一致之證據,板主可先行水桶至帳號部查詢結果出爐。
違規內文:
※ 引述《NewTypeNeo (北大三國哥)》之銘言:
: 文章代碼(AID): #1K6K0O3g
: 違規內容:
: 噓 jkQQ: 貢獻十幾萬屌就比較大喔? 什麼鬼理論
: 引用條文:
:  3-5.人身攻擊
:    於文章、簽名檔、推文中針對特定對象(如板友、性別、某一團體)等出現酸
:    言酸語、辱罵、髒話以及其他未列出但是令人感到不快之言語者,或是明顯
:   有暗示某一 (些)特定對象(如板友)出線上列語句者,均視為人身攻擊。
: 限被攻擊者本人方得檢舉。
: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終身水桶
: 由被攻擊者F35B檢舉
情感這麼脆弱阿XDDDDDDDDDDDDDDDDDDDDD
而且我也是實話實說
^^^^^^^^^^^^^^^^^^
""老闆表明他不幫人沖這種照片
我愣住了!老闆是我爸的小學還國中同學,我們自然是相識的
我也從小在這沖照片沖到大,光我個人的貢獻值少說也10萬
但他卻無情、冷酷的拒絕我沖一張我自己花了半天搞出來的證件照""
這段文章明顯的表示他貢獻少說也十萬
目的就是自以為是想跟老闆套交情
貪小便宜 結果情感太脆弱被老闆打槍
為了幾十塊錢不往來
推 F35B: 感謝,我希望討論就討論別黑來黑去,令人很不舒服 09/18 02:50
是誰黑來黑去 另人不舒服的是你吧
自以為花錢就是大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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