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abiz (再見 B67)》之銘言:
: 各位版友你們好
: 小弟的興趣是人像外拍(互惠)
: 相簿: https://www.flickr.com/photos/115975821@N02/sets
: 每次拍完大約給15~30張修過的照片
: 最近外拍我給了15張,但麻豆覺得太少
: 要求我再給他一些,說是要做紀念
: 於是我又挑了大概10張給他(沒修圖)
: 結果他反而更不爽...
: 一直跟我盧說要全部的照片,讓他自己挑
: 但我不想給!
: 雖然15張不多,但也花了很多時間挑片和修片
: 而且對我來說,挑照片是一個很重要的過程,我希望照片能表達我要的感覺
: 請問各位覺得我這樣做ok嗎?
: 麻豆一直宣稱他有肖像權,所以我必須給他全部的照片
哥不懂法律
純粹講個人感覺 請勿見笑
哥認為這種事先沒有約定好的情況很難有絕對的對錯
因為攝影師或MD都有說得過去的理由
攝影師想控管作品的品質
MD想挑出自己認為好看的照片
================================以上屁話=====================================
哥認為重點應該在於MD對於全部照片是否有所有權
這必須從實際拍攝情況論之
攝影技術包含取景 服裝 搭配 角度 等等
MD如果有在當中與攝影師討論並出意見
那該照片應該就算兩人共同完成了
在此情形完成的作品就算是雙方共同擁有
MD自然能向攝影師請求
相對地
如果說所有的攝影技術跟手法搭配
光線 構圖 後製 相機 鏡頭等等都是由攝影師主導
那MD則不必然取得全部照片所有權
因為這情形就屬於攝影師單獨完成
畢竟攝影不屬於單純的照片
應該說是藝術創作比較合適
有時候甚至照片間的排列順序都有影響
至於MD的權利會不會因此受損
哥認為重點在於攝影師給的作品數量是否真的過少
這個要依互惠外拍這類情形 一般而言都給幾張來認定
當然這個range可能很大
但依本人經驗
給到25張還說不夠的話那可能強人所難了
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好了
不是攝影
但是是同為藝術創作的書法
今天如果書法家題字
他創作數次後寫出滿意的作品
但你不滿意
你能叫他把那次所有寫過的作品通通交給你選一張嗎?
我認為是不行 因為這是對專業的尊重
講個更誇張的
還有書法的集字字帖
把同一書法家其他字出現過的筆畫或部首湊成一字或一作品
上面就冠說是改書法家的作品
這到底對不對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不好意思例子舉的還是不夠貼切
不過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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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給了也沒差這種觀點
這個哥覺得是因人而異的
如果說哥自己拍的 我自己照相都亂按
我自己也覺得都沒差
但是這對於藝術創作者有可能是無法忍受的事情
整篇說了一大堆廢話
哥來總結一下:
互惠外拍因MD付出了相當心力和時間打扮來拍照
所以攝影師至少有提供一組美照的義務
但因拍攝技術涉及專業藝術創作
所以攝影師得自行篩選並進行後製等 並無交付所有照片的義務
※ 編輯: volvic5566 (203.65.76.254), 10/02/2014 14:59:21
※ 編輯: volvic5566 (117.56.66.2), 10/02/2014 15: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