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人警告名單

作者: masa200292 (su*ke it)   2016-05-06 20:57:56
多人警告名單
違規ID: diamondX misuta27 turkeyma
違規文章: #1NAqJ3Cf (DSLR) [ptt.cc] Re: [作品] 北韓的偷拍報道
違規內容:
噓 diamondX: 別在秀下限了 05/05 21:19
噓 diamondX: 還要人家給你正面回應?完全無語,整篇看下來說是紅衛兵 05/05 21:25
→ diamondX: 也不為過。 05/05 21:25
噓 diamondX: 居然這篇文還在? 05/06 07:09
噓 diamondX: 跟一個沒基本人權的國家談肖像權?頗呵 05/06 15:15
噓 misuta27: 金正恩在八卦版找你當北韓的法務部長 05/05 23:44
噓 misuta27: 有種別刪 偽善的傢伙 05/06 17:53
噓 turkeyma: 對不起,請問你拍攝的目的是做紀錄片嗎? 05/05 10:45
噓 turkeyma: 請你正面回答你到底是基於人道立場還是滿足自己私慾立場 05/05 13:59
引用板規:
3-4.噓文規定
單篇文章噓文兩次,或不分文章三小時內噓文三次。視作惡意噓文。
違規者予以警告處分。
本項警告經累記二次,第三次開始以水桶2週處分之。
已受本項水桶處分者,再犯則加重處罰,逐次以2週累計之。
在板主介入處理前,可請原PO刪噓文解套。原PO亦有權力不刪。
以上三名版有個記警告一次 由於diamondX 於同篇文章內觸犯二噓故不兩罰
關於回文原PO相關內容板主群討論後引戰戰力薄弱故不罰
板規3-4的二噓條例容易觸犯目前正在研議修正
DSLR 板主群上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05-06 21:01:00
同一篇文章可以複數推但不能複數噓,是為了限制言論自由,維持板上河蟹嗎?
作者: masa200292 (su*ke it)   2016-05-06 21:13:00
目前也在討論到底是不是要廢除或是修正
作者: badaseases (BADA)   2016-05-06 21:14:00
本文最後一段寫了板規3-4的二噓條例容易觸犯目前正在研議修正
作者: strike5566 (好球56)   2016-05-06 22:12:00
推修正
作者: jaylj14 (JAY)   2016-05-06 22:23:00
是該修正,這條規定只是要營造和樂融融的假象,跟中國大陸到處河蟹沒兩樣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6-05-06 22:32:00
和諧版
作者: NewTypeNeo (北大三國哥)   2016-05-06 22:37:00
廢掉也好 被噓就玻璃心崩潰也是爛泥扶不上牆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05-06 23:24:00
雖然不知道複數噓會水桶的板規是怎麼成立的,比八卦板、NBA板還獨樹一格但板主管板辛苦,推回來純噓板規
作者: jackeighteen (拍感動人心的照片)   2016-05-06 23:27:00
版主有管理,推~~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6-05-06 23:44:00
印象中早期DSLR板容易有戰文出現,無意義的噓文也就跟著有增無減,似乎是防止此亂象持續下去而制定的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16-05-07 00:26:00
就便宜管板啊 不然設「無意義噓文」根本不能止戰 ^_^
作者: loveadu (Aimer)   2016-05-07 00:47:00
發文前想清楚就好了,這些回應不會憑空而生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6-05-07 14:48:00
想想v皇和戰神那個年代就知道為何要設這板規了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05-07 14:56:00
其實噓文跟戰不戰沒什麼關係箭頭跟推就不能戰了嗎?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6-05-07 16:12:00
我的意思是:那幾個人容易引來一堆噓文,包括來亂的
作者: NewTypeNeo (北大三國哥)   2016-05-07 16:24:00
試行看看大家就知道板風會差多少了
作者: lantieheuser (lanti)   2016-05-07 16:25:00
板主管板跟言論自由沒有關係;他背後沒有強制性的公權力,不要老愛亂用概念。河蟹的話,多少有一點..看紅黃綠欣欣向榮的心情應該好過整面叉叉吧?..XD
作者: masa200292 (su*ke it)   2016-05-07 17:36:00
目前有討論的是 試行把二噓拿掉 惡意噓文以三小時認定罰則加重從警告變成 直接水桶一周但是罰則的部分 包含發文者與噓文者的比例會不均
作者: bulcas (神火)   2016-05-08 00:02:00
其實要先認定何為惡意噓文,短時間內兩三次噓文可能只是對該議題不認同,這樣就要以惡意來認定未免過於嚴格且有失偏頗。若噓文有明顯引戰或人身攻擊或刻意離題,判定為惡意噓文才比較恰當。惡意與否應由內容認定,而非以時間做標準,這有點偷懶且不太客觀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6-05-08 01:07:00
曾遇過一個不管內容為何一律都是噓文的使用者
作者: jacky7987 (憶)   2016-05-08 19:22:00
我怎麼有經歷過那個亂噓年代的感覺(好老QQ
作者: jewlsong (ほっとけ俺の人生だ)   2016-05-09 08:47:00
現在還是有亂噓的人存在...(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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