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是一個小抱怨文,最近接了一個case,是設計某劇團(是認識人)的
告示牌(像是 前有電梯/ 售票區 等等等)
設計好不用輸出,劇團會自己想辦法,
我設計好後風格他們覺得ok,但是不夠顯眼,
案主拿了一張從印表機印出的a4成品給我看(對!他們打算就這樣當成品)
說妳遠遠的看看的到上面的字嗎?
我:可以啊!
案主:那你瞇著眼睛看,看得清楚嗎?
我:有些模糊 (廢話!!瞇著眼睛看哪可能會不模糊= =)
案主:我希望字在大一點,明顯一點,遠遠看就能看清楚
我:好吧! 那我把字改大一點
(改完後)
案主:(瞇著眼睛) 恩...雖然比剛剛清楚但不夠顯眼,我希望是近視的人
都能看清楚
我:那你希望我怎麼改?
案主:字下面拉個白底
我:可是這樣會很醜!(當場弄給他看)
案主:那把白底弄成比較透明,那樣就好了
我:(自暴自棄,隨便他愛怎麼弄)
結果明明很快可以弄好的東西,花很多時間把字弄成他所謂的很明顯,
結果他還是覺得還可以再更清楚,因為瞇著眼看還是......
成品當然我超不滿意,我認為把圖片給他們他們用word排一排
就可以了!
這次其實是我第一次接到單純就指標的設計,所以我真的
不清楚指標是不是要用到近視的人一眼就看得很清楚,
其實我自己是覺得字拉大就很清楚了,而且一般來說
近視的人出們不是會戴眼鏡嗎?!!!!尤其是要去看戲,
其實我的資歷蠻淺的,又是第一次接做指標 告示牌的case,
所以想請教版上的前輩,告示牌真的要做到超超清楚嗎?
如果前輩們碰到這樣的事該怎麼處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