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為什麼老天爺要讓我們遇見?
如果沒去墾丁的話,就不會看見你。
如果麥當勞的工作沒辭職的話,
我就不會參加營隊,更不會遇見你。
不會遇見你,就沒有接下來的困惑、喜悅、煩惱、生氣、傷心、幸福、開心、期待、心動
。
我們遇見了,在這麼多人裡面…
你讓我只看到你。
11月的時候,我花了一個月來解決我的困惑,
現在為什麼我也花了一個月了…
卻找不回當初的我。
有人說我真正的錯誤就是接受了你的告白。
我想說那真是…屁話。
我和你的相遇,在一起的日子,從來不是錯誤。
我遇見的每個人,都不是錯誤。
我看見了真正的你,
那個你,好真實。
可是我依然覺得你還是超級善良。
不體貼果然沒關係,
謝謝你對我這麼好…。
今天被熊熊說很屁…
哈哈有點好笑呢…
昨天你下來之前,有個男生還問我:有沒有事?
我那時候是不是看起來很糟糕啊哈哈…
現在我不努力了,因為我要聽你的話…
但是這份心情我也不會刻意抹滅,
我想好好珍惜。
因為有些事情我沒辦法做到了。
無論你說了什麼,什麼樣的心情…
還以為你對我從不說謊,
結果,我還是被你騙了。
不需要再說什麼理由了,
我有心,可以感覺的出來。
我能喜歡你、愛上你,
這一切真是太好了。
你不需要逼自己使壞,
因為最壞的人一直都是我。
我才發現想看見的不是你的笑容,
因為你的笑容只是偽裝。
真是超級溫柔的大壞蛋。
…分隔線…
我要說個喜歡的理論,
我從國中開始,確定踏入宅宅的世界。
當時網路還沒辦法流暢的看動漫的時候,
電視上只要是首播無法看到我就會掉淚,
家人擋到電視就會生氣的誇張又任性的小孩。
曾為了動漫跟媽媽大吵一架,還被賞了巴掌。
到最後,喜歡的心情獲勝了。
媽媽會等到我看完動漫再叫我做事,
姐姐也會在我看動漫的時候讓我三分。
我國中的時候就是為了動漫很任性的人。
高中這種脫序的行為當然有改進了,
但是我還是很喜歡動漫,創立了動漫社。
當了社長,身邊的人包括家人都覺得我是瘋狂的人。
選了動漫當小論文題材,還得優等。
我真的很喜歡動漫。
這件事我曾在日記裡提過了。
當姐姐問了我:妳的生活扣掉動漫還剩什麼?
我想了一下:糟糕…好像都沒有耶!動漫佔了我的生活的一大半。
姐姐問了:妳為什麼會喜歡動漫?
我說:每個人的興趣都不同,像妳喜歡看書。而我的興趣剛好只是看動漫而已。
姐姐又問:妳什麼時候才會不喜歡動漫?
我說:那一定是有比動漫更喜歡的事情出現。
沒錯,那就是你。
你取代了動漫。
所以當有人要我放棄的時候,
為什麼我做不到?
因為喜歡你這件事的比重勝過我曾最喜歡的動漫。
所以要不喜歡你,可能也要有某件事可以取代你。
我只是想讓你知道,
我的喜歡讓你就算覺得煩了,
也不會這麼輕易的就不見。
你覺得我討厭,我就跑遠一點。
我會跑很遠很遠…
但是會讓我認真的,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