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犯罪自白(?)小說《惡鄰》裡的「提貝瑞歐斯」反覆誣告,
真的很煩擾人,不過也寫到警方對他的告訴也只能一再去處理、莫可奈何,
我也不曉得德國的法律怎麼搞的,是應該設一個妨礙公務、謊報案件之類的處罰對不對!
然後藍道夫的弟弟,也有跟藍道夫說他們可以找人把「提貝瑞歐斯」海扁一頓就好了,
原本還跟打手接了頭,怎麼知道這兩個人這麼不靠譜,連買凶打人都失敗還得罪對方,
又自詡文明絕對不肯自己動手或者去恐嚇他,
結果鬧到最後用手槍當面打爆人家的頭...
我有時候覺得書名取的「惡鄰」兩個字,是作者順道也罵了藍道夫心狠手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