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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些國外的政治議題吧,這是那種清高人士覺得比選舉重要,但我覺得其實沒可見的十年
的選舉重要,只是不想多談選舉所以談的議題。(選舉到現在沒啥好談,就是拉票投票。)
也就是安樂死。
幾個月前加拿大的安樂死產生了滿大的爭議,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5年認定全面禁止安樂
死違憲,後來就立了相關的法律,要件中限制在不治之症,並且可合理預見不久人世
(suffer from a terminal illness whose natural death was ‘reasonably
foreseeable’.)
當然一開始會認為政府與醫療機構口人省錢是滑坡論者,不過問題是好像真的開始在滑坡
,在2020年10月加拿大通過了Bill C-7法案,內容移除了「合理預見(reasonably
foreseeable)」的要件。也就是,之後只要是不治之症,就算不是會短期致命的絕症也可
以安樂死。
這聽起來是擴張了權利的範圍,不過立刻出現了幾個有問題的案例,有一個案例中,帶有
無法治癒的免疫問題,需要特殊的居住環境,不然生活就會因為嚴重過敏反應無法承受的
人,因為申請不到房子,又沒有錢繼續住原來的地方,結果就只好申請安樂死。
另外也有因為疫情財務產生困難,無法負擔疼痛控制的花費的人,申請了安樂死。還有一
位有神經退化疾病開始失聰的病人,主張住院的醫護人員故意提高他的治療費用,想把他
趕出醫院,並暗示他可以安樂死的狀況。(這個例子可能不完全盡信,但會有這種糾紛就
是問題)
最後,目前加拿大要進一步開放,將不治的精神疾病也劃入可以安樂死的理由。雖然背後
都說是要患者同意,不過看起來其實總像是因為長期照顧慢性病的人很花錢,而讓拿不到
補助政府不救的人自願去安樂死的感覺。
而在法案的報告中,的確安樂死是為全國省了不少錢,一開始一年就可以省8700萬美元左
右,在擴大範圍去除可預見不久人世的要件後,每年又可以多省6200萬美元。長照很貴,
而一個安樂死的「案子」只需要2000多美元。
而由於安樂死又有進步光環,很多媒體都不太敢去捅,甚至有人會說反安樂死是新納粹在
炒作。結果就是這個滑坡好像還真的慢慢在滑。窮人被逼到沒路可走,最後政府「好心」
的提供安樂死,以節省社福與醫保支出可能就變成未來的常態了。
我對這個議題沒有特別的看法,我會支持重大不治的末期病患的自決權,其他狀況大概也
是不完全反對,真的只是因為經濟上無法活下去而身體有治不好的病就去安樂死,我也不
能說是錯誤的決定,但這樣下去對整個社會來說當然還是會有很糟的後果。最好是不要讓
人進到這個狀況,不要用安樂死來解決「社會問題」,那很可怕的。
The Spectator上有篇不錯的統整說明,連結放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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