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挖礦場60天竊電逾5百萬元 檢警今搜索
曾參選嘉義縣東石鄉長落敗的地方聞人黃石吟上月因比特幣挖礦機房一案,嘉義地方法院
依竊電罪判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結果嘉義地檢署又接獲台電檢舉,今天上午指揮嘉義
市警察局刑大科偵組、刑事警察局中部犯罪中心到黃石吟住家等7處搜索查扣,共查扣疑
竊電800多台比特幣挖礦機,警方將依竊電、詐欺及背信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黃石吟上次被查獲時,挖礦機台約150台,機台、電腦主機等設備需24小時運轉
,用電量大,2016年6月一期的電費度數就高達2萬度,電費近11萬元,此次在黃石銀老家
等7處查獲8百多台挖礦機,粗估2個月竊電超過5百萬元,一年超過一億元,金額驚人。
警方現場查扣,800多台挖礦機和電錶等證物,且有相關事證可證明挖礦機屬於黃石吟所
有;黃石吟及承租陳姓男子批檢警不當查扣私有財產,造成損害,他們說,挖礦機合法進
口,不是犯罪工具,應與竊電分開處理。
嘉義地檢署指出,挖礦所用的機台是黃石吟等人犯罪所用之物,檢察官依刑法第38條第2
項予以扣押,黃男企圖利用媒體影響檢警辦案,實為不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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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多台礦機 2個月電費500多萬 挖礦專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