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提出虛擬貨幣的概念
就是要去中心化 不用再透過銀行
也就是為了成為一個可以替代實體貨幣的工具
可是既然是要能夠替代實體貨幣
目標應該就是要讓其使用普及
可是目前虛擬貨幣看來比較像是虛擬黃金
也就是具有投資炒作的功能似乎比較顯著
於是讓人想到一個問題
一個交易工具的發展過程中
能夠一方面朝向普及使用來推廣 同時又能成為炒作的標的嗎?
因為如果一個東西在可預見的將來必定會普及
那麼可兌換的價格必定逐步下降 現在投資必定會買貴了
但如果同樣的東西是可以投資炒作的
那麼必定要具備物以稀為貴的特徵 那怎麼還能期待它普及呢?
若要它普及那麼勢必要犧牲既得利益者的權益
投資炒作vs普及通行
這兩者可以兼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