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傳直銷法規

作者: gigi030507 (火頁火頁)   2016-04-24 21:09:19
本來想打一篇 為何金錢流的傳直銷最好不要碰的原因
我怕那些聽不進去的人會引起爭議 我乾脆就不打了
我就分享幾個傳直銷的法規吧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其傳銷商之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
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加入為主要收入來源。」也就是俗稱的「老
鼠會」條款。
關於傳銷商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規定,依照第29條第2項規定,傳銷商將因此負
有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
注意喔 是有刑事責任的.....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十七條(財務報表之揭露)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每年五月底前將上年度傳銷營運業務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備置於
其主要營業所。
多層次傳銷事業資本額達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定數額或其上年度傳銷營運業務之營業
額達主管機關所定數額以上者,前項財務報表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傳銷商得向所屬之多層次傳銷事業查閱第一項財務報表。多層次傳銷事業非有正當理由,
不得拒絕。
所以 直銷商可以跟公司要財務報表 公司不給是違法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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