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2014 - 視而不見,要尊嚴』遊行

作者: moonsky (影亂IKE)   2014-10-29 19:44:56
※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ue 看板 #1KKDBOeR ]
作者: moonsky (影亂IKE)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活動] 『2014 - 視而不見,要尊嚴』遊行
時間: Wed Oct 29 19:43:17 2014
障礙者大遊行
『2014 - 視而不見,要尊嚴』遊行路線圖及活動訴求出來囉!
請大家看一下囉!
集合地點:勞動部前廣場(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
集合時間:2014/11/08 下午一點半
路線:延平北路(勞動部) → 南京西路 → 中山北路(經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教育
部) → 凱達格蘭大道(總統府廣場)
(請參照地圖)
http://0rz.tw/VkfVW
我們具體的要求:
1、要求回應國際人權專家的結論性意見,制定『身心障礙者反就業歧視法』
2、為落實權利公約,應檢視國內相關法令,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排除其就業機會,政
府有責任及義務監督僱主改善無障礙空間,提供職務再設計、職務調整等措施,且確
保身心障礙者與一般人享有同等升遷機會及同工同酬之待遇。
3、公開身心障礙就業人口及就業服務受益人數等統計數據:勞動部(中央)、勞工/動局(
縣市) 應每年於該部(局)網站上公布身心障礙就業相關人口數據,呈現各障別身心障
礙就業服務成效。
基本就業人口資料〔各障別人口數〕、〔已就業人口數(專職或兼職)〕、〔庇護性就業
人口數〕、〔領取薪資〕
當年度各類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分障礙類別的受益人數:〔就業適應〕、〔支持性就業
〕、〔庇護性就業〕、〔職前準備〕、〔職業陶冶〕、〔就服個案管理〕,各障別各有多
少人受益。
歷年比較資料。
4、勞動部應全面檢視中央、地方及所屬機關,所有的甄試項目及內容,建立違反就業歧
視法律的樣態,杜絕障礙者進入職場的間接歧視。對於有就業歧視的企業,要求限期
提出改善計畫。
5、全面刪除履歷表裡與就業能力無相關的年齡、照片、性別、籍貫等資訊欄位。
6、勞動部應全面監督中央、地方與所屬機關及民間企業等職場環境,營造性別友善職場
,避免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不公平待遇或歧視行為,訂定反歧視相
關政策。
7、所有勞動部所屬的職訓中心應全面無障礙,中央與地方政府主辦及委辦的職業訓練單
位應普及無障礙,讓障礙者可以參加,而不是到機構開設的專班;拓展身心障礙者的
訓練職類,同時也更有就業的可能性。政府應開發職種,例如從義務進用單位來看職
種的需求,甚至由企業的罰款來訓練自己未來的員工。
8、就業環境的障礙也是身心障礙者就業受限的原因,要求辦公場所與工廠都納入無障礙
規範。
9、職訓補教不應只限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才適用無障礙規範。
10、現有身心障礙者的定額進用員額,公私部門都以短期契約工或工讀生來雇用身心障礙
者,造成障礙者長期被非典型雇用,薪資低且無法累積工作經驗,沒有晉升的機會;
行政院應該檢討公部門身心障礙的定額進用狀況。禁止以定額進用的需求作為勞動契
約的期限。
11、提高義務進用單位未進用之罰金為基本工資1.5倍,就業安定基金或其他行政資源應
該促進環境改善、職種開發、職業訓練。
12、持續性工作支持輔導員,在就服員的密集就業支持之外,還提供障礙者在工作場所
的穩定就業的支持及諮詢機制,同時協助資方幫助障礙者解決問題穩定就業。
13、身心障礙創業補助門檻過高,既要創業又要有店面或者要有攤販證都是很困難的,需
要更多的協助。
14、接納障礙者的個別性差異,發展多元就業模式,允許有彈性的工作時數、有彈性的
薪資水準。
個人/團體 報名網址:
http://0rz.tw/BwYiR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4-12-31 02:48:00
找不到工作 可多用此信箱 http://0rz.tw/UJHXZ
作者: jkkkj123 (煌埠之沐蘇)   2013-01-05 10:50:00
關於第一項,有更詳細的內容嗎?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3-01-05 15:49:00
過期很久了不需再置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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